安徽大学社会与政治学院社会工作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和名额
2023年安徽大学有3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1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以及2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暂定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1779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454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353名,具体招生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和招生名额详见安徽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最终录取名额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符合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视为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视为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
4.在报考时尚未毕业、但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2023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本科同等学力人员考生,复试阶段须加试两门本科阶段相关专业基础课(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可不加试)。
(五)在校研究生报考应当事先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应当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
三、单独考试
(一)我校法律史、电路与系统专业招收单独考试考生。
(二)报考单独考试考生应当在拟报考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后,又在拟报考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相关专业研究论文或者已成为业务骨干;或者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
(三)报考单独考试考生应当经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
(四)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五)请参加单考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备注栏内注明“单考”,在网报后11月5日前到报考单位审查单考资格,逾期不补。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一)2023年继续实施“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具体名额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二)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三)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五、报名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必须先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其他考生(含社会工作、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3.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按教育部规定,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不含推免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考生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六、学费
非全日制社会工作硕士学费标准80000元(第一、二学年各缴3万元,第三学年缴2万元);
学费标准若有调整,以安徽省物价管理部门备案为准。
七、联合培养
(一)我校与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人工智能研究院等联合培养研究生。此外,我校每年选派部分研究生到学校与地方政府、大中型企业等共建的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进行培养。
(二)国家留学基金委每年从我校选拔研究生到国外高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联合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
八、基本修业年限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两至三年,分全日制专业学位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两类,具体见《安徽大学202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安徽大学2023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九、资助
(一)学校实施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政策。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0000元/(生/年),名额由教育主管部门分配;硕士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一等奖学金8000元/(生/年),评选比例40%,二等奖学金5000元/(生/年),评选比例30%,,三等奖学金3000元/(生/年),评选比例30%,“硕士推免生”符合基本条件的,第一学年自动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名额单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6000元/(生/年)。
(二)学校实施硕士研究生“三助”政策:
1.助研岗津贴原则上可参照每岗每学期3000元、2000元或1000元执行。助研岗津贴由导师或导师所在课题组等视项目经费情况并结合研究生助研实际表现予以资助。
2.助教岗津贴标准为1000元/(岗/月),由学校支付。
3.助管岗津贴标准为1000元/(岗/月)。其中,实行校院两级财务管理的研究生培养单位助管岗津贴由各培养单位自行支付,其他培养单位及学校职能部门的助管岗津贴由学校支付。
具体资助政策以当年的学校资助文件为准。
十、其他事项
(一)我校自2022年起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在复试阶段计算考生总得分时不再扣除初试中的政治理论课和外国语课成绩。
(二)非全日制研究生入学后,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和学校助研津贴。鉴于非全日制研究生是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三)我校实行“硕博连读”制度,每年选拔部分优秀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
(四)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在复试时进行,报考前,考生应当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我校公布的报考条件,如在资格审查时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将不予录取。
(五)考生报名时不需要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拟录取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将本人档案调至我校各培养单位进行政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签订《安徽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提交《档案审查意见表》。
(六)考生填写报名信息时,应当详细填写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家庭成员、工作经历等信息,以便在审核报名资格、复试、录取等事项中保持联系畅通。
(七)在考前十天左右,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八)初试日期和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不超过1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