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大学启动2022年中俄政府奖学金的遴选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启动2022年中俄政府奖学金的遴选通知》(留金欧〔2021〕941号),我校将推荐本科生、研究生和在职人员申请中俄政府奖学金赴俄罗斯学习、进修或从事科研工作。请在截止日期11月16日下班前完成校内报名,具体内容如下:

  一、推荐计划

  1、推荐类别及名额

  1)访问学者(留学期限3-10个月):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优先支持在职教师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在职人员。

  2)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36-48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优先支持作为师资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及在职教师。重点选派一外为俄语,学习俄罗斯优势专业的理工及人文社科专业应届硕士毕业生。

  3)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24-36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我校将推荐3名本科为俄语语言文学专业的申请人;其他专业根据实际情况推荐,推荐名额不限。优先选派一外为俄语,学习俄罗斯优势专业的理工及人文社科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

  4)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本科插班生(留学期限6-10个月):我校将可推荐3人。

  2、选派专业

  重点选派俄罗斯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等理工类专业以及俄语语言文学、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文学创作等人文社科类专业。

  3、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俄罗斯政府提供的奖学金(学费及部分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奖学金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二、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

  申请者应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其他条件

  访问学者:

  1)我校正式工作人员。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2)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我校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

  2)我校具有硕士学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的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3)年龄不超过35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1)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为俄语专业的赴俄攻读硕士学位人员俄语专业四级考试需为“优秀”等次。

  2)我校具有本科学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3)年龄不超过35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俄语专业本科毕业且从事俄语或其他专业学习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品学兼优,专业同年级排名30%以内,无不及格科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年龄不超过35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本科插班生:

  俄语专业在读本科二年级学生或五年制在读本科三年级学生,品学兼优,专业同年级排名30%以内,无不及格科目。年满18周岁(2004年1月1日以前出生)。

  申请跨专业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的,仅限选择相近专业,且需提供拟留学专业辅修、选修等专业背景证明材料。

  3、外语水平要求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原则上需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条件。俄语未达标者,亦可申请。如被录取,派出前须参加有关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统一组织的俄语初级班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派出;赴俄后根据俄方安排进行语言学习。

  访问学者申请时须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条件。

  本科为俄语专业的申请人,不再支持其赴俄后进行语言预科学习,如需语言预科,费用自理。

  三、推荐方式

  各单位请于2021年11月16日(周二)下班前通过政务系统提交电子版《2021年中俄政府奖学金留学候选人推荐名单》和《安徽大学学生/在职人员中俄政府奖学金留学项目申请表》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同时报送纸质版至磬苑校区办公楼A616办公室,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63861611。

  请提交校内材料的同时,被推荐人务必于2021年11月8日- 18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网报填写“项目名称”时,请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派出渠道”选择“俄罗斯互换奖学金”。

  被推荐人,11月8日即需登录俄人文署留学俄罗斯网(https://education-in-russia.com/)填写申请表,上传对外联系材料。对外联系材料的提交工作须于12月8日前完成,对外联系材料由俄方直接审核。2021年,俄方已启用新的网上申请平台,并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线上打分,请务必按要求准备并提交申请材料,因未及时提交或提交材料未通过俄方审核,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不再负责后续事宜。

  特此通知。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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