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商学院会计硕士(MPAcc)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是由文化和旅游部与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建的高水平特色大学,是一所以外语和旅游为优势特色学科,文学、管理学、经济学、哲学等多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著名高校,是中国外语、翻译、旅游、经贸等人才培养与研究的重要基地。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是周恩来总理亲自提议、在原新华社外文干部学校基础上于1964年10月成立的,是全国第一批本科招生院校。先后隶属国家对外文化联络委员会、外交部、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部和国家旅游局领导。2000年2月,划归北京市人民政府管理。2022年3月,由文化和旅游部与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建。
建校以来,学校秉承“明德、勤学、求是、竞先”的校训精神,以“传承东西文明,促进中外交流”为己任,形成了“融中外、兼知行”的学风、“和易以思、人文化成”的教风,积淀了深厚的学术传统,有着独特的办学经验,产生了一批名家名师。学校坚持以服务国家战略和首都需求为导向,以培养“多语种复语、跨专业复合”的具有国际视野、家国情怀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为根本任务,致力构建具有二外特色的高端复合人才培养体系。经过多年的办学实践,形成了“学用结合,注重实践”的办学特色。
一、MPAcc项目简介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MPAcc以商学院强大的会计学科师资为基础,充分利用学校教育部国别与区域研究基地、北京市数字“一带一路”重点实验室、中联部“一带一路”智库联盟等研究平台,促进会计财务知识与国际规则及“一带一路”重要国家文化的深度融合,加强国际合作研究,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和跨文化思维的高端会计人才,服务国家战略与首都经济发展的需要。
1. 跨文化交流
邀请海外机构高管、海外高校教授来校讲座,丰富学生国际化视野,提高学生专业化素养。为了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并体现培养特色,在部分专业课的教学中也会采用双语或全英文的方式开展。
2.产业实习基地
与多家企业、知名会计师事务所联系紧密,并共同建立了北二外会计与财务人才培养基地、实习基地。与致同、信有中和、瑞华等多家知名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长期的实习合作关系。在平时的课程设置和培养中,MPAcc教育中心注重对学生专业素质与实践能力的综合培养,组织学生参加全国案例大赛、尖烽时刻全国商业模拟大赛等比赛、职业能力培养训练专题活动等,以提升学生的专业综合竞争力。
3. 小语种+会计
依托商学院会计学科强大的师资队伍、学校雄厚的外语资源平台、与一带一路沿线23个国家杰出商学院联合创立的“丝绸之路商学院联盟”,旨在培养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跨国经营与竞争、能够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会计与财税人才。通过法语、西班牙语、日语、韩语第二外语选修课,提升学生小语种学习能力,拓宽学生国际视野。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限报本人专科所学或相近专业,在复试前还需提供在正式刊物上发表的专业论文一篇,否则不允许参加复试。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 在中国大陆地区以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报考,应于2024年复试资格审查时向我校研招办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2.网上预报名时间: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3.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3)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学校研招办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1)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2)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四、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
1.学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在任何阶段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1. 初试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具体科目详见《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2024年研究生专业目录》。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考试时考生按考点要求携带考试所用文具,我校所有初试科目均不得使用任何类型计算器。
2. 复试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时间、地点、办法和程序将在我校研招网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24年4月底前完成。
(3)我校实行差额复试。
(4)复试前须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需交验材料详见《复试通知》)
(5)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具体考试科目在复试时另行通知。
(6)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7)我校将复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8)我校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组织开展调剂工作。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9)我校将按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政策科学、规范制订调剂工作办法,并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学校研招网公布接受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含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要求等,其中初试成绩含加分)、工作程序、复试办法、咨询渠道等信息。
七、录取
1.所有考生均需参加复试方能被录取。
2.复试成绩均合格的,按考生初、复试的综合成绩排序录取。
3.学校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档案不转入我校,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档案必须转入我校。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我校将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合同。
5.学校对符合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招收要求的已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预计为2024年6月上旬左右,具体视工作进程而定。
八、学制与年限
会计硕士(MPAcc)非全日制学制均为2年。
九、学费
会计(MPAcc)非全日制40000元/年/人。
十、其它
1.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2.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3.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4.我校将按教育部等上级部门和相关文件精神,执行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在考生初试、复试录取等各个阶段相关信息,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校研招网及时公布公示。
5.如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主管部门文件精神不符的,以教育主管部门文件精神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