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法学)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规划

  拟招生人数72人,(由于教育部2024年招生计划尚未下达,此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开学报到之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报考时必须已在国家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及以上学术论文。

  (4)已获硕士、博士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5、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三、报名

  1、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选择北京理工大学考点(1107)的考生必须进行网上交费,其他考点按当地教育考试院的政策执行。

  2、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2023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

  3、报名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北京理工大学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2)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只接受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报考。

  (8)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5、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照片、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考试

  1、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24日。

  2、初试地点: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在我校参加考试;选择外埠报考点的考生在报考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3、初试科目:①思想政治理论②英语一或日语或自命题德语③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④法律硕士综合(法学)。

  4、复试科目:①笔试科目:法理学、民法学、刑法学。②面试内容:外语口语听力测试;专业知识综合面试。

  备注:非全日制名额包含异地科研联合培养名额。

  5、考生须在2024年3月初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查询复试的有关信息及安排。

 

五、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硕士研究生录取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非定向就业考生须将档案转至我校;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通知。

 

七、学制、学费

  学制2年,学费20000元/生每年

 

八、其它

  1、我校的招生信息实行网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信息发布。考生应当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考生的初试成绩通过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2、为保证录取通知书准确邮寄到考生,请报名时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如因考生地址或联系方式有误等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以北京理工大学名义举办的研究生考前辅导班。

  4、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大纲可登录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九、说明

  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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