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语言大学信息科学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语言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是新中国创办的唯一以"语言"命名、以传播中国语言文化为主要使命的国际型大学,素有"小联合国"之称。建校至今,已经发展成为一所以国际中文教育为特色,以语言教育和研究为优势,多学科协调发展的世界知名大学。
一、学院简介
北京语言大学信息科学学院成立于2000年,前身是1987年成立的"语言信息处理研究所",该研究所是中国第一批以"中文信息处理"为主要研究方向的研究所之一。学院自2005年起开展研究生培养,至今已拥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语言智能与技术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图书情报硕士学位授权点,语言智能与技术博士学位授权点。建立了从本科到硕士、博士的完整培养体系。目前,学院开设语言信息处理、语言智能学习、语言认知计算、语言大数据与知识挖掘等研究方向。
二、专业介绍
该学科围绕自然语言处理、语言教育技术、语音信息处理、数字媒体技术与模式识别、数据挖掘与知识发现、软件工程,特别是致力于语言智能与技术等方向开展科学研究。旨在培养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能够从事计算机科学理论、计算机软件、计算机应用技术等领域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具有应用外语开展研究和学术交流的高素质创新人才。
三、培养方向
1、语言教育技术:该方向依托北京语言大学汉语国际教育领域的优势,研究开发面向高效语言习得的汉语教育技术,综合教育学、心理学等理论,利用自然语言处理、智能语音和多媒体等信息技术,研究针对汉语作为第二语言学生汉语听、说、读、写技能提升的智能教学技术和系统,解决互联网环境下第二语言学习和使用的相关问题。
2、智能语言信息处理:主要包括语言智能和语音智能两个方面,采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方法,研究语言和语音本体和应用问题。主要研究针对汉语的自然语言和语音处理技术和方法,包括建立服务语言智能研究和应用的资源、知识库;研究面向汉语字、词、句、篇章处理等基础分析技术;研发面向语言智能应用产品,包括机器翻译、信息检索和智能语言学习技术等。
3、软件理论与数据挖掘:主要研究大数据(包括语言大数据)挖掘理论及挖掘模型、一般信息系统的属性约简或特征选取等问题及其应用。主要通过粒计算的方法和技术来实现,该方法特别适合不确定和不完备信息的处理问题,是传统挖掘方法的创新与发展,是大数据知识发现的重要手段,也是基于传统的统计挖掘方法之外的挖掘技术。
四、课程设置
公共必修课(9学分) | 英语(一) |
英语(二) | |
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 |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
科研伦理与学术规范 | |
专业必修课(6学分) |
机器学习 |
形式语言与自动机 | |
专业选修课(不少于13学分) |
数据挖掘高级专题 |
基于深度学习的自然语言处理 | |
模式识别 | |
数理逻辑 | |
高级人工智能 | |
高等统计学 | |
计算语言学 | |
语音信息处理 | |
数字墨水识别 | |
其他课程 |
学术活动 |
实践活动 |
备注:课程具体设置和授课师资以马克思主义学院最新教学计划为准。
五、教学方式
1、开班情况
研修班每年两次招生,分别为春季班(3月入学)和秋季班(9月入学),学制两年。具体开班时间视情况可能会有调整。
2、教学方式
采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与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式。以线上教学为主,也可根据相关单位要求开展定制化课程。
六、报名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并能坚持学习的在职学习者。
2、大专及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在职研修班进行学习。
七、报名资料
1、北京语言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在职研修班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学信网认证报告。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4张(蓝底)、两寸彩色证件照2张(蓝底)。
八、学费
费用:30000元/人。
九、特别提醒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在职研修班属于非学历继续教育的培训课程,全部课程考试考核合格后颁发北京语言大学在职研修班结业证书。在职研修班的学生符合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
学员若想以同等学力水平申请硕士学位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需具有国家认可的学士学位满3年。
2、申请人须发表或出版与申请学位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者其他成果。
3、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须在有效期限内通过学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未全部通过考试者,该次资格作废。
4、在满足以上条件的情况下,申请人须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一年内提出学位论文答辩书面申请,一年半内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否则该次学位申请无效。
5、申请人须另行缴纳课程水平认定费和学位论文指导费。
注:我校未与任何以北京语言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和个人进行合作,如有以"和学校有招生合作"、"保过包过"等进行单独招生和虚假宣传者,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