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以及教育部党组《关于强化高校党委政治责任加强论坛、讲坛等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学校研究出台了《北京工商大学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特别要加强对课堂教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管理,严格执行哲学社会科学讲座论坛报告研讨“一会一报”制。
各单位举办哲学社会科学类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必须经过审批,其中由学院主办的面向学院师生的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经学院党政领导和主讲人所在单位审批后报党委宣传部备案;由部门主办的面向学校师生的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经主办部门党政领导和主讲人所在单位审批后报主管校领导审批然后报党委宣传部备案;凡涉及全校性的大型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需学校党委书记或校长审批;凡有境外学者或政府官员参加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增加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审批环节。
各单位提交申报表时,请随附主讲人所在单位审批材料。
党委宣传部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