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华中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师范类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国家培养中、高等学校师资和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国家首批批准的专业学位授予单位之一,从1903年建校至今已有百余年的办学历史。

  公共管理学院成立于1993年9月。经过20年的建设和发展,它已成为中南地区具有鲜明特点、较强实力和较大影响的公共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高级专门人才培养基地与公共政策研究、咨询基地。

 

一、报名条件

  (1)需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三年或专科毕业五年以上。

  (2)已获硕、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招生专业

  (1)公共管理

  (2)行政管理

 

三、考试科目

  (1)204英语二

  (2)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四、招生人数

  招生人数100人

 

五、学制和培养方式

  学制两年;根据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教学和在职人员学习特点,采取集中授课为主,自学、讨论和研究为辅,多种教学方式相结合的模式进行教学和学习。

 

六、学历学位证书

  学员在规定年限内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的,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颁发华中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证书。

 

七、学费标准

  1、报名资料费1500元。

  2、修学分课程(研究生课程):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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