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及工作安排,现启动2022年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简称优博培育项目)和研究生教育创新资助项目(简称创新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实施对象及范围
优博培育项目面向“重点基地”(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等)或拥有“重点人”(资深教授、“千人计划”、“国家杰青”、在岗“百优”指导教师等)的非重点基地的优秀博士研究生(不含2022年拟毕业生)。
创新资助项目面向全校在读博士和硕士研究生(不含2022年拟毕业生)。
优博培育项目和创新资助项目不能同时申报。尚有相关项目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二、遴选条件
1.优博培育项目培育对象的遴选条件由“重点基地”或其指导教师“重点人”自定,择优资助。
2.创新资助项目要求在项目研究方向有一定的前期工作基础。
三、申报与审批
1.优博培育项目
由“重点基地”和“重点人”自主择优选定培育对象,填写《华中师范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经导师和所在培养单位审核后排序推荐,报研究生院复核,列入学校年度培育计划。
2.创新资助项目
(1)符合申报条件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填写《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资助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由导师和所在培养单位严格审核,确保质量,限额排序推荐,报送研究生院。创新项目的申报项目数原则上要控制在本单位在读研究生人数的2%以内。
(2)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通过者列入学校年度资助计划。
四、项目资助
1.优博培育项目资助额度为2万元,创新资助项目资助额度为1万元。项目执行时间为2022年6月至2023年6月。
2.经费来源为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根据经费到账情况分批划拨。项目经费采用熔断机制,通常项目结项后再执行最后批次经费,经费使用参照财务相关规定。
五、项目管理与考核
1.学院和导师对项目的实施要加强监督和指导,对项目的立项申报、推荐审核、中期考核、结项验收和经费报销等过程管理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
2.项目负责人须按项目申报书中任务内容和计划执行。任务计划发生变更的需提交书面申请,经导师和所在培养单位批准、研究生院备案后执行。
3.优博培育项目和创新资助项目均须在2022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中期考核,考核由所在培养单位自行组织专家进行。中期考核报告(见附件3)留存培养单位。
5.项目一般应于次年5月底之前结题,相关工作另行通知。项目研究取得的成果在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的,需注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优博培育项目)”或“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创新资助项目)”字样和项目编号。
6.所有申报项目均纳入研究生人才培养资助项目库,库内项目实行动态管理,资助一批、储备一批,对因中期考核不合格而终止的项目,一律淘汰出库,由库内其他项目,择优替补。若出现预算执行缓慢的情况,据年度预算执行整体进度,适当择优增补其他项目。
六、其他
研究生应在2022年5月16日前向所在培养单位提交申报表电子版,各培养单位应在2022年5月30日前完成审核推荐工作,并将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4)的电子版(EXCEL)及其盖章纸质版,以及所推荐项目申报表的电子版(附件1或2的签章扫描PDF格式,命名为:xx学院---姓名---xxxx项目申报表),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处312室(邮箱yjspy@mail.cc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27-67861027。
附件1:华中师范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申报表(新).doc
附件2: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资助项目申报表(新).doc
研究生院
2022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