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长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长安大学直属国家教育部,是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秉承秉承“工科登峰、理科振兴、文科繁荣、交叉突破”的学科发展理念,担当“人才培养的摇篮、科学研究的殿堂、社会服务的基地、文化传承创新的高地、国际交流合作的前沿”的崇高使命,坚持“特色鲜明、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目标愿景,成为我国交通运输、国土资源、城乡建设三大行业领域高层次人才培养、高水平科学研究、高质量社会服务的重要基地。

  长安大学工商管理学科发展始于1951年西北交通干部学校时期的运输管理和会计专业,至今已有70多年历史。2003年获得会计学、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旅游管理4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05年获得工商管理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10年获得工商管理专业硕士(MBA)学位授予权。长安大学MBA项目谨循“弘毅明德 笃学创新”的校训,秉承 “自强不息、求真务实、团结奋进、追求卓越”的办学精神,以培养科学素质和人文素养并重,具有人文精神和战略眼光,掌握系统的经济管理专业知识,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全球视野与本土情怀同在的管理精英为目标,注重强化实践教学,着力提升MBA学员的能力和素质,依托长安大学的行业影响力以及优势学科平台,围绕公路交通运输、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等领域开展工商管理人才培养,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现已成为培育本土化职业经理人和企业家的重要基地之一。本项目获评MBAChina与《经理人》杂志联合评选的“年度中国商学院最佳MBA项目TOP100”、全球商学院MBA发展论坛“丝路全球商学院最具品牌价值MBA项目”、央广网MBA年度教育大会“最具社会影响力MBA院校”等社会赞誉。

  

一.培养目标

  长安大学MBA项目依托学校在公路交通运输、国土资源和城乡建设三大行业的特色优势,有机结合行业领域与中西部地区企事业单位对于工商管理人才的实际需求,培养既有爱国情怀又有国际视野,既有管理理念思想又有管理实践能力,既有创新创业精神又有社会责任意识,具备良好沟通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战略意识和领导能力以及良好人文素养的企业中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二.培养方式

  长安大学MBA项目培养采取课程学习和专业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课程教学以学生为主,教学互动,问题导向,特别强调案例分析、决策模拟、团队学习、沙盘实训等互动式教学方式的运用;专业实践环节包括举办MBA论坛、商务考察与企业调研、整合实践项目、公益活动、案例大赛、创业大赛等。研究生指导实行校内导师与校外导师共同指导的“双导师制”,校外导师聘请高水平的企业高管或职业经理人担任。校内导师和校外合作导师共同负责研究生的培养计划、论文开题、中期考核、毕业答辩等工作。

  

三.课程设置

  长安大学MBA项目课程体系强调“必修基础+专业核心+方向选修+管理技能+应用实践”五位一体,注重在专业能力、学习能力、个人修养、专业方向、团队精神和管理通识等方面的素质培养。MBA项目课程体系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选修课以及实践环节等。主要包括中国宏观经济分析与政策、管理经济学、管理心理学、公司理财、营销管理、运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战略管理、商业伦理与企业社会责任、数据模型与决策、创新创业管理、企业经营决策模拟、商业模式设计、全渠道管理、数字化与品牌营销、管理沟通、智慧物流、可持续供应链管理、大数据与财务决策、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金融市场与金融工具等。

  

四.培养方向

  01组织行为与人力资源管理

  02数字营销管理

  03物流与供应链管理

  04智能财务与金融管理

  

五.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报考事项

  (1)网上预报名

  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2)网上报名

  2024年10月15日-28日,每天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个人报考信息应与户籍、学历、学籍信息完全一致),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应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需在线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报名结束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网报结束后仍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或未通过我校线下核验者不得参加网上确认或后续考试、复试。

  考生应选择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确认

  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确认具体时间、流程请密切关注陕西省招生办公室公告和长安大学研招网公告,逾期不再补办。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但通过报考单位核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应提供相关材料。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4)报考费

  考生应在确认报考信息无误,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并通过学籍学历校验后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参加全国联考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考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具体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

  (6)复试

  初试成绩公布后,我校将统一组织复试。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具体参见考试科目。

  (7)录取

  根据参加复试考生笔试与复试成绩和实际招生规模择优录取。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8)缴费注册

  2025年6月(具体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经教育部批准后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录取的新生需按照学校规定及时交纳学费。9月初凭缴费发票报到注册。

  

七.考试科目

  初试科目: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能力。

  复试科目:(1)笔试:企业管理,思想政治理论;

  (2)面试:外语水平,思想政治审查,专业综合素质。

  

八.招生规模

  我校2025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只招收在职且定向就业考生,计划招生人数115人。

  

九.学制与学费

  (1)学制

  非全日制,学制3年,最长不得超过5年,因创业休学的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

  (2)学费

  2025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①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②数字营销管理、③物流与供应链管理、④智能财务与金融管理方向学费为:第1、2学年为30000元/学年,第3学年为28000元/学年;

  

十.学习方式

  为满足不同需求,我校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提供多种学习方式:

  (1)周末班:周六、周日进行课程学习,法定节假日除外。

  (2)集中班:主要利用国家法定节假日和部分周末进行课程学习。

  

十一.学历与学位授予

  按期修满规定学分,完成工商管理专业硕士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颁发长安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十二.其他

  本简章内容与长安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不一致的地方以后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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