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硕士(MPAcc)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长安大学会计硕士(MPAcc)项目依托学校在公路交通运输相关领域的传统优势学科,通过整合校内外丰富的会计、经济及管理教育资源,面向会计职业需求,结合学校的整体发展定位,确定了“注重质量、以人为本、发挥优势、办出特色、立足西部,服务社会”的培养定位和发展思路,培养掌握现代会计理论与方法,能够分析解决会计实际问题,人文素养与学术能力兼备,专业能力与创新精神并重,具有家国情怀的高层次、应用型会计专门人才。
二、课程设置
MPAcc项目课程体系包括公共学位课、专业学位课、专业选修课以及实践环节等。主要包括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管理会计理论与实务、财务管理理论与实务、审计理论与实务、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金融市场与金融工具、企业税务筹划、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政府与非营利性组织会计、资产评估理论与实务、商业伦理与会计职业道德等。
三、专业特色
本专业培养采取课程学习和专业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强调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重视采用案例教学、沙盘演练、现场参观研讨、参与企业咨询等多样化的实践教学方法。研究生的指导实行校内导师与校外导师共同指导的“双导师制”,校内导师负责研究生在校期间课程学习及科学研究等相关内容,校外合作导师负责专业实习和实践能力培养等指导工作。校内导师和校外合作导师共同负责研究生的培养计划、论文开题、中期考核、毕业答辩等工作。聘请企事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政府部门有关专家共同承担指导工作,开辟第二课堂。加强实践环节,培养实践应用能力,重视和加强职业道德的培养。综合评定学生的学习成绩,包括考试、作业、案例分析、课堂讨论、撰写专题报告等。
本专业下设三个培养方向,分别为:
(1)交通运输行业财务。(2)智能会计与资本市场。(3)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与治理。
四、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 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②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注:该专业不接收同等学力人员报名。
五、报考事项
(1)网上预报名
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网上报名
2023年10月8日-25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个人报考信息应与户籍、学历、学籍信息完全一致),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应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网报结束后仍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或线下核验者不得参加现场确认或后续考试、复试。
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确认具体时间、流程请密切关注陕西省招生办公室公告和长安大学研招网公告,逾期不再补办。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4)报考费
考生应在确认报考信息无误,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并通过学籍学历校验后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参加全国联考
考生应当在初试前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联考时间:2023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具体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
(6)复试
初试成绩公布后,我校将统一组织复试。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具体参见考试科目。
(7)录取
根据参加复试考生笔试与复试成绩和实际招生规模择优录取。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8)缴费注册
2024年6月(具体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经教育部批准后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录取的研究新生需按照学校规定及时交纳学费。9月初凭缴费发票报到注册。
六、考试科目
初试科目: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能力。
复试科目:(1)笔试:会计学,思想政治理论;
(2)面试:英语,政治审查,综合素质。
七、招生规模
我校2024年非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计划招生人数为30名,且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八、学制与培养经费
(1)学制
非全日制,学制3年,最长不得超过5年,因创业休学的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
(2)学费
全程培养费为人民币柒万伍仟元整(¥75,000),不包含教材费、食宿费、交通费等费用,学费可分期缴纳。如有调整,以当年长安大学有关文件及陕西省发改委核定的数字为准。
九、学历与学位授予
按期修满规定学分,完成会计专业硕士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颁发长安大学会计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会计硕士学位。
十、其他
本信息内容与长安大学2024年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不一致的地方以后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