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学院:
本学期,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暑假学习时间为2022年7月16日-8月16日,现将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课程教学方式
经学校研究决定,今年暑假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授课,采取线上教学的方式进行,学生不再返校,请相关学院提醒学生提前协调、安排好时间。
二、课程教学安排
(一)公共课《英语》考试安排
2021-2022学年寒假2021级公共课《英语》的考试安排因疫情原因顺延至下学期进行。
(二)提交教学执行计划
请各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暑假教学时间安排(见附件1),在研究生系统中创建、核对并提交各专业本学期暑假的公共课和专业课的教学执行计划。
本学期(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2021级非全日制教育硕士开设的公共课有《政治理论》(课程代码:120000004)、《教育原理》(课程代码:120000008)、《课程与教学论》(课程代码:120000009)和《心理发展与教育》(课程代码:120000011)4门课程;2021级农业、社会工作、应用心理硕士(课程代码:120000005)和旅游管理硕士(课程代码:120000004)开设公共课《政治理论》。
(三)关于公共课教学安排
提交教学执行计划之后,各公共课开课学院及时在研究生教务系统中完成教学任务落实,不需要再进行排课。研究生院会进行统一配课。
请公共课开课学院于7月8日前为2021级每个公共课教学班建立教学QQ群,并及时通知到相关学院。请公共课开课学院于7月7日前将公共课安排表(附件2)的纸质档及电子档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科。
各学院如有需参加本次暑期公共课重修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请督促此类学生在2022年7月8日前办理重修申请(附件3),重修申请通过后,由公共课开课学院安排教学分班。
(四)关于专业课教学安排
请各学院依据“提交教学执行计划”--“主修任务落实”的步骤在系统完成专业课教学安排,研究生院会进行统一配课,请各学院为每一个专业课教学班建立QQ教学群。不符合线上教学条件的,可顺延至下学期进行。请于7月8日前,将专业课安排表(附件4)的电子档和纸质档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科。
三、线上教学要求
(一)学院要求
1.高度重视线上教学工作。各学院须成立暑期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线上教学工作小组,并安排专门人员,对线上教学工作进行统筹协调、指导和检查。
2.做好授课前的准备工作。提前了解任课老师的授课方式,检查任课老师的授课准备情况;提前告知每位学生的上课时间和授课方式等;为每门课程建立QQ学习群,组织任课老师和学生加入学习群等。
3.解决授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指导师生使用线上教学平台,解决教学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监控线上教学质量等。
(二)任课老师要求
1.提前准备好线上教学内容,包括教学大纲、教学进度、PPT、电子材料、课后作业、视频、音频等。
2.熟悉授课方式,任课老师要尽快熟悉线上教学流程和操作方法,在正式上课前进行预演操作。
3.把握好上课时间,为确保网络教学的有序和效果,任课老师原则上要按照课表既定时间进行授课,不更换或者延长上课时间。
4.教学过程要相对完整,包括学生签到、教师讲授、提问与答疑、课后作业布置与批阅等。
5.做好教学记录,任课老师要借助网络等媒介,做好教学记录,以备课程考核和检查所需。
四、其他相关安排
(一)关于课程考试
本学期课程考核时间和形式,可根据《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管理与考核规定(修订)》文件灵活安排,结课后可考核,考核形式推荐课外开卷考试或考查的方式。
(二)关于成绩录入
请各学院任课教师务必于2022年9月30日前,将暑期开课的专业课程及实践成绩,录入研究生教务系统。
(三)关于开题工作
本学期需进行开题的学院,请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线上开题的相关准备和工作预案。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培养科刘老师,联系电话:(023)65363092。
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