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了做好学校年终财务决算工作,编制2021年政府会计综合财务报告,现将年终关账及次年开账时间及相关事项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财务报销年终关账及次年开账时间
(一)网上预约报销系统将于12月20日关闭,2021年年终关账时间为12月23日(星期四)下午17:00,12月23日以后不再受理借款、报销等业务。因年终决算需要,逾期未交到财务处的预约单将统一作废。
(二)2022年开账时间为2022年1月10日(星期一)。
(三)涉及财政零余额资金执行的业务办理时限为2021年12月25日截止。
(四)票据报销时限:自开票之日起一年内。
二、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校属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务必要高度重视财政资金预算执行工作,加快执行进度,避免财政资金被收回。经费负责人可通过财务信息门户查询各项经费的余额及明细情况。
三、缴费平台关闭及次年开放时间
(一)缴费平台关闭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
(二)缴费平台将于2022年1月10日正常开放。
四、暂付款办理时限
校属各单位要进一步做好暂付款清理工作。之前发生的借款,原则上须在2021年12月20日之前办理冲账。2021年12月23日起停止办理借款业务,没有特殊理由,跨年度借款将不予办理。
五、人员经费和劳务费、奖助学金发放办理时限
(一)涉及年终绩效结算和发放人员经费事项,原则上请于2021年12月20日前办理。
(二)校属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涉及的劳务发放,请于2021年12月20日前办理。
(三)涉及学生的奖助学金发放,请于2021年12月20日前办理。
六、各类收入清理和来款认领办理时限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校属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准确的确认和办理来款入账事项。
(一)有社会服务收入的单位,请相关职能部门于2021年12月20日之前到财务处办理入账手续。
(二)已到账的科研经费,请在2021年12月20日前到科研院、财务处办理入账手续。
(三)应返还学校的工资(包括社保金等)、水电费、房租等费,请于2021年12月23日前完成结算与款项入账手续。
七、预开票据回款事项
(一)校属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需进一步做好预开票据的回款工作。2021年12月23日起停止办理票据工作。凡预借票据的单位和个人,须于2021年12月23日前将款项汇入学校账户。
(二)2022年1月10日,正常办理票据业务。
八、其他事项
为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2021年12月23日-2022年1月10日为年末财务决算和结账时间,在此期间不对外办公。
财务处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