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关于申报2022年度市教委-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资助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

  2022年度市教委-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为做好我校此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和总体要求

  申报项目要聚焦前沿领域关键科学问题,以国家和北京市战略发展需求为导向,整合优势力量,力争取得一批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基础研究成果,攻克一批关键技术难题,提升高校原始创新能力。项目要突出对学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的贡献。

  项目申请同时应符合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范围。

  二、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其所在单位是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且为北京市属高校;具有承担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的经历;有足够时间保障从事所申请项目的研究。

  2.联合基金申请人和参与人须符合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人管理规定要求。

  3.有在研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包括科技一般、科技重点、科技重大、社科一般、社科重点)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本项目。

  4.申报该项目后,不得再申报2022年度市教委科研计划其他项目(包括科技一般、科技重大、社科一般、社科重点、社科重大等项目),且当年应未申请2021年度市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2021年度市基金重点研究专题项目、2021年度京津冀基础研究合作专项项目、2022年度市基金面上项目、2022年度市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三、资助额度

  每项目资助不超过80万,项目负责人须根据项目任务按需申报,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项目经费使用按照《北京市教育财政科研类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京财教育〔2016〕3001号)执行。

  四、申报材料及申报时间安排

  本项目通过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网络化工作平台申报。

  以前年度通过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网络化工作平台“依托单位工作系统”(以下简称“依托单位工作系统”,https://nsf.kw.beijing.gov.cn/bjnsfweb)申请过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北京市教委科技计划重点项目的申请人仍以原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从未通过系统申报过项目的申请人请向科研处索取账号及密码。

  申请人登陆“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后,打开立项管理菜单下的申请书管理,点击“市基金-市教委联合项目”按钮,按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并提交依托单位审核。个人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10月27日16:00。鉴于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书,系统需要一定处理时间,请申请人做好申请书的撰写安排。

  10月22日至10月28日12:00,科研处对申请项目进行审核。审核过程中,科研处会将存在问题的项目退回申请人修改,请申请人及时关注依托单位工作系统中申报项目的状态。

  申请者于11月1日至2日17:00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打印纸版申请书(须为网上生成打印,带有版本号)一式3份(均为原件)并签字。申请书用A4纸双面打印,并于左侧双钉装订成册。

  请申请者于11月3日上午11时前将纸质申请书报送至科研处。

  五、不予受理的情况

  申请项目材料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将不予受理。

  (一)申请书填写不符合要求。

  1.申请书无原件或无纸质申请书;

  2.申请人、项目组成员、单位负责人未在相应栏目中签字或签章;

  3.经费预算未按要求科目填列;

  4.申请书缺页、缺项或有关栏目未填;

  5.合作单位未加盖独立法人单位的公章或合作单位名称与加盖公章不一致;

  6.未按要求在“立项依据”后列参考文献;

  7.电子申请书与纸质申请书版本号不一致;

  8.自行修改申请书栏目或变更栏目顺序;

  9.申请人、项目组成员提供个人基本信息有误。

  (二)申请人不具备申请条件。

  (三)不符合申请人管理规定。

  联系人:文玮、刘佳 联系电话:83951839、83952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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