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及奖励办法(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办法》),结合今年实际,现将做好2022年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范围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获得博士、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者所撰写的博士学位论文和涉密学位论文不参加评选;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优秀论文分类评选。
二、评选规则
1.按照《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标准评选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不超过10篇,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论文不超过30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与提名论文名单由研究生院根据评选标准初选、专家委员会复评、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后产生。
要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在教育部学位论文盲审中,2/3及以上评审专家评分为优秀(90分以上),且全部专家评分平均分不低于85分。
2.按照《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标准评选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组织。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不超过本单位当年度学位申请人数的5%,确定推荐名单。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优秀论文分类评选。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名单经分学位评定委员会评议推荐、专家委员会复评、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后产生。
要求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在学位论文盲审中,1/2及以上评审专家评分为优秀(90分以上),且全部专家评分平均分不低于85分(因各单位盲审规则原因导致没有盲审分数成绩的,由各单位按比例择优推荐);答辩委员会评价为优秀。
三、时间安排
1.初选名单确定。6月7日前研究生院按照《办法》规定择优确定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与提名论文初选名单,同步公示3天;各分学位评定委员会按照《办法》规定择优确定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初选名单,提交研究生院,同步公示3天。
2.材料提交。6月9日前各分委员会向研究生院提交以下材料:(1)进入初选名单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撰写人《学位论文出版授权书》,由撰写人手写签名后提供电子扫描PDF文件;(2)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初评汇总表1份,经分会主席签字盖章后提交纸质版。
3.专家委员会复评。6月中旬,研究生院组织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对初选名单进行复评。
4.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6月中旬,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76次会议对专家委员会复评结果进行审定。
5.结果公布及表彰。6月30日前学校正式行文公布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名单,并对优秀学位论文作者及其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按照《办法》规定予奖励。
研究生院
二O二二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