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本年度预算额度为基础,结合申报总体情况,经过专家评审,确定以下项目予以资助(见附件)。
其他事宜通知如下:
1.被资助项目应按预定时间,及时实施。
2.主讲嘉宾须为名单中的被邀请人,不能用其他人替换。
3.名师讲堂原则上应以校内现场讲座的方式,公开进行。
4.每一场讲座结束后,须提交总结报告(纸版)1份和学生意见反馈表(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提交)3份。
5.所有项目须在2022年12月财务处截止报账前实施,本年度未执行的项目予以取消。
名师讲堂通知发布、课酬申报联系电话82323959(纪老师,办公楼412),教室确定、总结报告提交联系电话82322062(金老师,办公楼406)。
研究生院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