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化学工程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单独考试)

一、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研究生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招生对象原则上为石油、石化、海洋企事业单位工程技术人员以及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地区(县)人员。

  4.以下两种情况或类似情况的考生不能参加我校的单独考试:(1)人事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或街道办事处的;(2)工作单位与档案所在单位不一致的。

  (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的报考。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所有报考人员都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指定的网站进行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和报名网站请于9月中旬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二)网上报名时须按照规定选择报名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 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必须选择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报名点(报名点代码1164)报名;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MEM)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 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三)学历(学籍)校验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四)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及军队文职干部持军人身份证件)、学生证(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学历学位证书(非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单独考试考生还须带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两名专家的推荐书),以及网上报名的报名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 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网报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考生须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并牢记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和密码,如因提交信息有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考生的复试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复试资格。


三、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初试具体时间由教育部统一公布。初试地点: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在我校参加考试;选择外埠报考点的考生在报考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三)复试内容包括外国语听力测试、口语测试、专业及综合素质考核等。

  (四)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除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外)和报考专业与本科毕业专业不一致的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或复试前与招生学院(研究院)办公室联系。

  (五)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复试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等信息在复试前通过我校研究生院主页公布。

  (七)复试时将对考生复试资格复查(以报名截止日期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不予复试。


四、体格检查

  体检工作按上级文件组织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五、录取

  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及招生学院(研究院)规定的基本要求,经复试及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拟录取的非定向就业硕士生,须调档审查合格后,发给录取通知书。录取考生于2021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六、其它说明

  (一)学费和学制

  学费:1.5万/年/生(具体学费以院校通知为准)

  学制:3年

  (二)请考生在安全场所上网报名、支付报名费,因自己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帐号和密码泄漏造成的损失,我校概不负责。网上支付报名费前务必慎重考虑。

  (三)复试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成绩单原件;在职人员须提交原所在学校出具的成绩单原件或本人档案中《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四)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招生人数是根据上一年度招生人数的预估值,各专业拟考试招生人数可能会因正式招生计划下达或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人数的变化产生变动。

  (五)招生简章和招生目录如有调整,以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信息。

  (六)不允许在校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研究生学位。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相关资料

  全国统考初试的政治理论、统考数学、非外国语专业的英语、俄语以及部分专业的专业课,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订;我校自行组织命题的科目,招生专业目录后附有考试参考书,不详者请直接与招生学院(研究院)办公室联系。

  我校不出售自行组织命题科目的历年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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