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教辅单位及总务处:
依据辽宁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开展全省高校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的要求,加强我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各教学、教辅单位及总务处需要完善我校消防档案信息,具体事宜详见附表。截止日期2021年9月15日前,请将纸质版材料签章送至文科实验楼消防控制室(门卫室旁),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819604546@qq.com。
特此通知
党委保卫工作部(保卫处)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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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101-7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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