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律(非法学)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规模
拟招生人数:14人
实际招生总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各专业招生人数均为预计数,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生源情况做适当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规定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法律(非法学)须符合以下报考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三、报名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2.网上确认
统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网报信息。具体网上确认时间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安排为准。
网上确认及相关注意事项须遵照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荐学校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并打印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以备用。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须将认证报告复印件于10月25日前寄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认证报告原件将在复试时审验,请自行保存备查。
4.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往届考生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各项信息,必须与本人的自然信息以及各类学籍学历认证信息完全一致。考生在网上确认时务必认真仔细核对,确认以后各项信息均不可更改。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填写的通讯地址、电话等须在2024年6月底之前接收录取通知书时仍可使用。
6.网上报名常见填写错误:本科毕业误填为本科结业,学历学位证书编号填反或误填为流水号,证件号码、证书编号、毕业年月等数字填错,应届生的注册学号没填,姓名中有生僻字电脑无法正常显示(可用汉语拼音代替),取得学籍学历以后更改过姓名或证件号码(须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更改证明),等等,具体以研招网报考要求为准。报名信息、自然信息、认证信息,三者必须完全一致,方可参加入学考试。
五、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一)初试
初试时间:2023年12月23-24日,具体以教育部规定时间为准。
初试地点:由各省市报名点具体安排。
初试科目:
①政治
②英日选一
③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
④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
(二)复试
复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具体要求以学校复试办法为准。
六、学制及学费
学制:3年
学费:5.4万元(按年度收费,每学年18000元)
七、录取
我校研究生录取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具体要求以学校录取办法为准。
录取类别按就业类型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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