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理工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相关事项

  各位考生:

  为做好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保障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的平稳有序开展和进行,现将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保障

  为加强对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工作部署,确保考试录取工作政策执行准确、组织有序、管理到位,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校研招工作领导小组),各招生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主任为校长,校研招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校长任组长,由研究生院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纪委副书记、各相关招生学院院长组成;各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由学院院长任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学院纪检委员、各招生学科专业的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研究生导师等组成。

  为强化博士研究生考试期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学校特成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研究生院院长、宣传部负责人、保卫处负责人、后勤保障处负责人、网络与信息中心负责人、各相关招生学院院长组成。

  二、考试方式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降低感染风险,经慎重研究决定,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采取网络远程考核方式,考核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网络远程初试,考核时间为5 月15日,第二阶段为网络远程复试,考核时间为5月21日至5月26日;使用的考核平台为阿里钉钉和腾讯会议。请考生认真学习网络远程考试操作手册(见附件1),提前做好设备测试和考试环境准备工作。

  三、资格审查

  考试前将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居民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思想政治情况、成绩单、业绩情况等进行资格审查。所有资格审查材料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考试、录取资格。

  四、考试内容

  1. 网络远程初试

  网络远程初试考核方式为在线闭卷英语测试,考核时长为1.5个小时,满分值为100分;考生需提前下载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用答题纸(见附件2),打印于A4纸张上,在规定时间内手书完成答题并按要求在系统里提交。

  校研招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整体情况,分别拟定进入复试的非定向就业类别、定向就业类别的英语成绩基本要求。

  2. 网络远程复试

  网络远程复试考核内容分两个部分,分别为在线闭卷业务课测试和综合考核,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在线闭卷业务课测试考核时长均为1.5个小时,满分值均为100分,具体科目请见《东华理工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生需提前下载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用答题纸,打印于A4纸张上,在规定时间内手书完成答题并按要求在系统里提交。综合考核即为在线综合面试,满分值为100分,包括专业科研能力考核(70分)和综合素质考核(30分),其中综合素质考核包括外语能力考查(25 分)和心理素质(5分),外语能力考查主要是专业外语的听力、口语等。

  3.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原则是实事求是,主要考核的是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核的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此项考核不作量化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表请见附件3)。学校考试期间不统一安排体检,拟录取考生自行去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报告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到研究生院(具体上交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报告应真实客观,体检不合格者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工作

  1. 成绩计算

  入学考试总成绩是由笔试成绩和综合考核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

  笔试成绩为英语成绩、专业课1成绩、专业课2成绩的平均分;综合考核成绩为考核专家的平均分。

  2. 录取原则

  依据入学考试总成绩,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所有拟录取考生的笔试科目成绩、综合考核成绩均需达到合格线,具体的复试录取办法由各招生学院确定并对外公布。

  3. 录取公示

  综合考核结束后,各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汇总;校研招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确定全校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总后统一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编号、姓名、学院、专业、录取类别、入学考试总成绩、学校举报电话与邮箱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4. 考生需认真学习考场规则(见附件4),考试前提交本人签名的《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5),承诺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和考试全程恪守诚信;若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舞弊、身体及思想政治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不予录取;如果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考试;未经考试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所有录取考生均需全日制在校学习,否则取消录取资格;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请考生在5月12日前使用QQ或微信扫描二维码提交手写签名的《诚信考试承诺书》扫描件,二维码请见网络远程考试操作手册(附件1)。

  5.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未尽事宜和要求,严格按照属地疾控、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相关文件执行。如属地疾控或上级主管部门政策调整,则按相关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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