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华东交通大学2020级博士、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

  每年好多人都会关注各大高校的研究生招生情况,其主要目的就是关注下学校公告动态方便了解学校教务信息,为帮助大家更好更快了解教务信息,在职研教网整理了华东交通大学2020级博士、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供大家参考。  

  亲爱的新同学:

  您好!祝贺您被我校录取为2020级研究生,同时热忱欢迎您来到美丽的华东交通大学深造。在您来校报到之前,请阅读以下说明,并按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一、报到日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来校报到时间拟定为9月12日至13日,具体报到流程见我院后续“新生报到通知”,请同学们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方主页(http://yjsy.ecjtu.edu.cn/)及我校研究生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华东交通大学研究生、微信号:hdjdgu”)查看通知。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时间地点和要求由所在学院(研究院、培训中心)另行通知。

  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须在报到之前向录取学院(研究院、培训中心)请假。根据国家及我校有关规定,未经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二、档案仍未转来我校的考生,请尽快办理调档手续,否则将直接影响您的奖助学金的发放。需办理委托培养的新同学,请将《华东交通大学委托培养研究生协议书》填写完毕并签字盖章后交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三、报到时需持、交物品及学费等注意事项

  1、录取通知书

  新生报到时应带好本人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时,各位新同学可凭录取通知书购买半价火车票。录取通知书原件请复印若干份,以备入校后使用。

  2、户口迁移证

  户口迁移根据自愿原则办理,若需迁户口的同学,必须当年提交材料当年办理,跨年度不予以办理。提交的材料为: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原件(外省)或户口底页原件(江西省内)、两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照片背面填写好姓名,身份号)。材料上交时间待入学后另行通知,保卫处将统一安排办理落户手续。户口迁移证中的籍贯及出生地一栏必须注明到市县一级。户口一旦迁入学校,若非毕业、退学等特殊情况,学生户籍不可中途迁出学校。我校户口迁移地址为: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港东大街808号华东交通大学。

  3、党团组织关系接转

  江西省省内党员(含预备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直接在全国党员信息系统上操作即可,因特殊情况需开纸质介绍信的,同省外组织关系转接;江西省省外党员(含预备党员)组织关系转接需开纸质介绍信,介绍信要由党员所在地县、旗、市或旅以上各级党委组织部(政治部)开出,抬头是“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去处是“中共华东交通大学xxx学院委员会”(xxx学院为专业所属学院全称),详情《2020级研究生党团组织关系转接对应表》。入学后持《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各学院党委办理相关手续。团员转组织关系时,由本人在“智慧团建”大数据平台上提交申请,转入我校各学院(研究院)对应团支部,并于入学上交团员证。非全日制研究生根据自愿原则转接党、团关系。具体转入各学院(研究院)党支部、团支部全称见附表《2020级研究生党团组织关系转接对应表》。

  4、学费、住宿费等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费为10000元/学年;硕士研究生新生今年入学时需交本学年学费8000-12000元不等(其中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全日制会计、全日制工商管理、翻译、艺术、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金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12000元);全日制新生入校须住学校学生宿舍,住宿费每年1000元。

  学校已统一为新生办理建设银行储蓄卡(此卡将与录取通知书一并发放,每张建行储蓄卡的户名为新生本人姓名,并附带密码条,收到储蓄卡后请及时核对户名及修改密码并请注意保管)。建行卡用于接收学校发放的各类款项(如奖助学金、报销费用),学费及住宿费交费方式见附件《新生缴费指南》。

  非全日制工商管理、非全日制会计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由学院(研究院)另行确定并单独通知缴费。

  5、需要贷款的同学,按照国家规定,均需在生源所在地办理贷款手续。

  6、入学资格复审

  (一)新生入学后,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和集中安排体检,请新生入学报到时必须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复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及体检表原件,交由录取学院(研究院、培训中心)审验。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七十四条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因此,请应届毕业生入学报到时必须携带相应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交由录取学院(研究院、培训中心)审验。

  (三)根据教育部《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入学报到的博士研究生,请交由研究生院培养办审验。

  以上未尽事宜,亦可与党委研工部、研究生院或录取学院(研究生院、培训中心)联系。

  祝各位同学一切顺利!我们新学期见!

  华东交通大学党委研工部华东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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