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学前教育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2025年研究生招生工作总体安排,我校2025年继续实施公费师范毕业生申请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项计划,现将相关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培养目标
通过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培养,使公费师范毕业生具备先进的教育理念,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较强的教育教学实践反思能力,为将来成长为优秀教师和教育家奠定坚实基础。
二、招生专业
招生单位代码及名称 | 招生领域 |
117学前教育学系 | 045117学前教育 |
三、报考条件
1.我校公费师范本科毕业生。
2.毕业后履行《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约定,在中小学任教满一学期(截至次年3月材料审核阶段前),并经任教学校考核合格、同意报考。
3.工作年限在《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规定的服务期内;违约和解约考生不得报名。
4.拟报考教育硕士领域一般应与本科毕业专业相同。如跨专业报考,则报考领域应与工作岗位(任教学科)相关,且需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面试时按照招生院系要求提交)。
5.可保证非全日制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学习时间。
四、报名办法
1.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行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4日-10月9日;方式: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国家推免系统”),完成所有报名程序。其中,研究方向选择“88公费师范生在职攻读专项”,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就业”,学习方式选择“非全日制”。
3.相关招生院系向符合报考条件且审核通过的考生发送复试和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确认复试并确认接受待录取,具体流程为:考生报名申请→我校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回复确认→我校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回复确认。
请注意:
(1)未按要求完成“国家推免系统”上全部报名流程的,报名无效;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请考生务必仔细填报信息并认真核对;
(2)完成 “国家推免系统”相关流程,并通过复试考核(详见第五条)后方可纳入正式录取;
(3)本专项仅设一次录取机会,请慎重报名。无法保证参加研究生阶段集中学习、研究者,请另选年份报名。
五、复试与录取
复试采用材料审核方式进行。其中,跨专业报考者还需参加面试,具体时间由院系另行通知。
复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生须于2025年3月中旬(预计)将下列材料提交至我校。
1.《报考信息表》:该表由考生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照通知要求(约2025年2月底-3月初发布通知),核对、提交本人信息并下载打印。《报考信息表》由本人亲笔签名,交任教的中小学学校人事部门填写意见、加盖公章,并请负责人签字;
2.任教工作总结及研究计划报告:一份3000字左右的报告,总结任教一学期的工作心得,以及攻读教育硕士期间的研究方向和研究计划;
3.大学学习期间、工作期间获得的各类获奖证书和学术成果复印件。
上述工作届时详见通知。未按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录取。
六、其他
1.考生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须按要求提交材料。提交的书面材料须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申请或录取资格。
2.本专项录取的研究生,如在读期间未按《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从事基础教育工作,我校将取消其学籍。
3.本通知公布后,若上级部门发布或作出新的工作要求,学校将遵照执行。
4.本专项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学费总额2.7万元(详见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目录)。上课时间为暑期集中授课,其他时间通过网络平台远程学习;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并考核合格后,撰写学位论文。
5.我校将在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研招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及时了解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