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相关博士研究生:
资格考试是博士生完成课程学习、修满规定学分后,正式进入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前的学科综合性考试。重点考查博士生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的情况,以及综合运用学科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开展创新性研究工作的能力,是分流淘汰的主要途径。根据培养工作安排,现启动2021-2022学年博士学位候选人资格考试工作,本次工作依托研究生培养系统进行,实行全程记录、查询和监控(操作指南见附件)。具体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与要求
(一)参加资格考试的博士生需修满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学分。
(二)本次资格考试的对象主要为2020级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2019级本科直博研究生以及2020级之前未参加过资格考试的各类别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实行长学制改革的培养单位,参加资格考试博士生的年级自行确定。
(三)符合(一)、(二)规定但不能参加考试者,请提前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二、组织管理
各培养单位根据《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要求(附件1),成立资格考试委员会,全面负责组织做好资格考试工作。同时在资格考试委员会的指导下,制订各培养单位资格考试实施细则,组织实施资格考试具体工作。
三、主要工作流程
(一)确定并公布资格考试实施细则(资格考试委员会)。资格考试委员会在各学科培养方案的基础上,结合具体情况,确定本次资格考试实施细则,向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备案后公布实施。
(二)资格考试信息导入(研究生秘书)。各培养单位在确定考试时间及考核小组成员等相关信息后,研究生秘书在系统中导入。
(三)发布查看资格考试信息(分管领导、研究生秘书、导师、博士生)。资格考试信息导入后,研究生分管领导、导师及博士生查看资格考试安排,博士生下载“华东师范大学博士学位候选人资格考试面试记录表”,以便在面试时记录使用。
(四)上传面试记录(博士生)。面试结束后,博士生将面试记录上传至研究生系统。
(五)成绩录入工作(研究生秘书)。各考核小组在考试结束后尽快将“华东师范大学博士学位候选人资格考试成绩汇总表”(见附件2)交给研究生秘书。研究生秘书据此将成绩录入系统。成绩录入结束后,研究生秘书可为每位博士生下载“华东师范大学博士学位候选人资格考试结果表”,留存备查。
(六)考试结果查看(分管领导、研究生秘书、导师、博士生)。研究生秘书成绩录入结束后,研究生分管领导、导师、博士生即可上网查看资格考试结果。对本次资格考试未通过的博士生,做好后续相关工作。
(七)工作总结(分管领导、研究生秘书)。各培养单位在资格考试工作结束后,填写“华东师范大学博士学位候选人资格考试工作总结表”(附件3),做好总结工作。并将此表的word版和PDF版(分管领导签字、盖单位公章)发至gxcui@yjsy.ecnu.edu.cn备案。
(八)材料归档(研究生秘书)。各培养单位将资格考试实施细则、华东师范大学博士学位候选人资格考试成绩汇总表、“华东师范大学博士学位候选人资格考试结果表”等相关材料进行归档保存,以备查用。
四、时间安排
本次资格考试完成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日。请各培养单位在学校规定的截止时间前自行安排。
博士生资格考试工作是培养环节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分流淘汰的主要途径,与博士生培养质量的提高密切相关,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严把质量关。工作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及方式如下:
崔光秀 54345009 gxcui@yjsy.ecnu.edu.cn
于 浩 33503645 hyu@law.ecnu.edu.cn
培养办公室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