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交流】关于华东师范大学遴选国家留学基金2022年度中俄政府奖学金候选人的通知

  一、项目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俄罗斯联邦教育科学部教育合作协议》并与俄罗斯人文合作署达成一致,中方每年选派奖学金留学人员到俄罗斯高等院校学习、进修或从事科研工作。

  二、协议内容

  1.选派规模: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不限。重点选派一外为俄语,学习俄罗斯优势专业的理工及人文社科专业应届硕士毕业生。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本科为俄语语言文学专业申请人3人;其他专业名额不限。优先选派一外为俄语,学习俄罗斯优势专业的理工及人文社科专业本科毕业生。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名(包括本科插班生)。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 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4-36 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6-10 个月

  3.选派专业

  重点选派俄罗斯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等理工类专业以及俄语语言文学、法律、 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文学创作等人文社科类专业。

  4.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俄方提供的奖学金(学费及部分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奖学金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三、人选条件

  1.基本条件

  申请者应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其他条件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2)年龄不超过35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1)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为俄语专业的赴俄攻读硕士学位人员俄语专业四级考试需为“优秀”等次。(2)年龄不超过35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俄语专业本科毕业从事俄语或其他专业学习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品学兼优,专业同年级排名30%以内,无不及格科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年龄不超过35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申请跨专业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的,仅限选择相近专业。有相关专业辅修经历或选修过相关专业课程的,可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学习计划”界面与本人学习计划一并上传。

  3.外语条件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原则上需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俄语条件。俄语未达标者,亦可申请。如被录取,派出前须参加有关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统一组织的俄语初级班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派出;赴俄后根据俄方安排进行语言学习。

  本科为俄语专业的申请人,不再支持其赴俄后进行语言预科学习,如需语言预科,费用自理。

  四、申请方式

  1. 校内申请:材料截止期为2021年11月9日(周二)中午12点前。

  2. 基金委网上申请:被推荐人于2021年11月13日-11月17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网报填写“项目名称”时,请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派出渠道”选择“俄罗斯互换奖学金”。

  3. 被推荐人2021年11月13日即需登录俄人文署留学俄罗斯网站(http://education-in-russia.com/)填写申请表,上传对外联系材料。对外联系材料的提交工作须于2021年12月8日前完成。对外联系材料由俄方直接审核,我校及国家留学基金委不接收纸质对外联系材料。有关网站注册流程和对外联系材料要求详见《2022年中俄政府奖学金(含上海合作组织大学奖学金)留学人员应提交对外联系材料及有关说明(供参考)》。

  2021年俄方已启用新的网上申请平台,并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线上打分,请申请人务必按要求准备并提交申请材料,因未及时提交或提交材料未通过俄方审核,我校及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再负责后续事宜。

  申请人务必牢记注册时所用邮箱和登录密码,密码一旦丢失将无法找回,并无法获得俄方录取信息。

  五、申请材料

  1. 校内申请材料:

  a)《华东师范大学“国家公派项目”申请表》(附件0-1):填写导师、院系推荐意见后签字盖章,扫描成PDF格式

  b)《华东师范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人信息汇总表》(附件0-2):excel格式

  c) 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d) 成绩单扫描件

  e) 最高学历学位扫描件

  f) 学习计划(院系审核并盖章)

  g) 外语水平证明

  h) 个人简历

  以上材料请于11月9日中午12点前发送至公派邮箱 gongpai@yjsy.ecnu.edu.cn,文件按以上顺序排列,打包后重命名为“中俄互换-院系-姓名”,邮件主题亦命名为“中俄互换-院系-姓名”。

  院系意见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进行严格把关,并在申请表院系推荐意见栏中对上述表现做出认定。

  研究生院于2021年11月13日前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组织评审,确定校内提名人选名单,并对名单进行公示。

  2. 基金委网上申请材料:请参考附件1-2、1-3或1-4。申请跨专业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的,有相关专业辅修经历或选修过相关专业课程的,可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学习计划”界面与本人学习计划一并上传。

  基金委网上申请提交后,于11月19日前向研究生院培养办公派邮箱(gongpai@yjsy.ecnu.edu.cn)提交全套网申材料电子版(包括《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和单位推荐意见表(网上填报完成后自动生成))、本通知附件2-2和附件2-3。

  3. 对外联系材料:请按附件2的要求准备对外联系材料。

  六、评审与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留学候选人并向俄方推荐,最终录取结果待俄方录取后确定。凡未获俄方录取或未按期派出者,不再安排派出事宜。

  七、外语培训

  俄语未达标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被确定为留学候选人后须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的俄语强化培训。具体培训安排视情况另行通知。如未按要求参加俄语培训或未通过俄语培训结业考试,将不予派出。

  八、派出与管理

  1.留学候选人的留学院校由俄罗斯人文合作署负责落实。

  2.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最终录取结果通知派出单位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签证和机票事宜一般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

  3. 俄方一般于 2022年8-9月通知奖学金落实结果,派出时间一般为2022年9-10月。具体派出日期以俄方通知为准。

  4.受新冠疫情影响,奖学金落实和派出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请申请人务必做好国内的学习、工作安排。

  九、咨询方式

  1. 国家留学基金委联系人:黄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10-66093933/3559,电邮: ouyafei4@csc.edu.cn

  校内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54342971,电邮:gongpai@yjsy.ecnu.edu.cn

  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202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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