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会计硕士(MPAcc)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项目简介

  会计硕士(Master of Professional Accounting,简称MPAcc)是经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办批准设立的一种专业学位,该专业学位旨在培养具有从事会计职业所需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华东理工大学会计硕士项目依托卓越的专业硕士学位教育实践,致力于培养系统掌握现代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以及相关领域专门知识和技能,具备较强的投融资策划等资本运作能力,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与职业操守,具有国际视野、又深谙中国国情,兼具数据分析和技术创新能力,掌握现代会计理论与方法,洞察、引领和实现智能会计的价值创造作用,适应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时代管理变革的复合型高级会计人才。MPAcc项目适合从事财务、金融证券、审计、税务等相关企事业单位人员,或者对金融财务等工作有兴趣并想提升这方面知识的相关人员。

  1.专业化。丰富实效的高级会计、财务、审计、内控等专业类课程,掌握宽广的现代经济管理理论和全面系统的财务管理、会计专业知识,增强财会专业实际操作技能。同时开设金融市场与金融工具、财务战略管理等金融方向的课程,全方位多角度了解企业各种投融资运作机制。

  2.管理型。与华理工商管理专业学位共享管理类选修课课程资源,建立广泛的人际网络,互动交流,多方位提升自身管理理念。培养既有扎实财务会计技能,又深谙资本运作之道的具有战略眼光的复合型管理人才。

  3.实战性。到企业实习和实践是华理专业学位学生学习过程的最重要的环节之一。引入华理“行动学习”教学理念,整合传统的商学院课程,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和体验商业情境下复杂管理问题的解决过程,全面提升和培养学生的领导力素质与心智模式。

  4.国际化。拓展学员的国际视野与本土经验的交融。符合条件的学员可以参加学院国际交流交换项目,通过与国际学生交流和学习,体验不同的文化,了解国际商业环境和运作,培养跨文化沟通能力。

  5资源网络化。与国际知名的四大会计事务所有良好的伙伴关系,创建学生企业实习基地,深入企业,领略MPAcc职场氛围,增加社会实践经验。同时,学院还与会计咨询类企业在教学、科研及人才培养等方面有稳定的合作关系,为高层次应用型专业人才提供良好的社会实践与教学场所,为培养学生实践技能提供条件。

  6.雄厚师资。多数教师被政府和企事业单位聘为会计与财务顾问。同时聘请金融、财会行业资深专家和企业高管担任课程教授,并参与课程教学,让学生得到职业所需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与技能,提升学生的实战能力与视野。

  7.执业资质。MPAcc专业学生修满学分,报考ACCA可免考5门课程;报考CIMA可免考11门课程。2013年,我校MPAcc专业获得澳洲会计师公会认证,MPAcc学生可以直接申请成为澳洲会计师公会会员,在澳洲注册会计师课程中获得8门基础阶段科目的免考权,直接进入专业阶段6门科目的学习,通过此6门考试者,若有澳大利亚CPA认可的3年从业经验,可以申请澳大利亚CPA。

 

二、学历学位与培养方式

  (一)学历学位

  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被我校正式录取,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并考试(考核)合格,且通过硕士论文答辩者,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可获得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学历证书和会计硕士学位证书。

  (二)培养方式

  主要集中在周末时间授课;学制2.5年,适合在职学习。

  (三)计划招生数(不含港澳台和留学生名额)

  华东理工大学非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MPAcc)学位2024年招收55人。

  最终名额以学校公布为准。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学校的学科发展、招生导师人数、生源等情况对实际招生人数进行调整。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相关专业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4年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须在所报考专业进修并考试通过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专业课程(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四、报名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同等学力考生〔除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外〕须于10月25日之前发送相应材料至我校研招办邮箱(yzb@ecust.edu.cn)进行准考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确认及缴费等手续。因不进行准考资格审查,导致网上确认后不准考的、由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初试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者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初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试科目:①199管理类综合能力②204英语(二)。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和参考材料。

 

六、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七、复试及录取

  (一)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差额比例将根据学科专业和生源情况进行调整),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复试要求和录取办法另行通知。

  (二)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我校实行师生互选制。在复试阶段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后,由导师与考生进行互选,确定导师。

  (四)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我校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八、学费

  学费为20.8万元。

 

九、体检

  身体健康是研究生录取的必要条件之一。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我校招生专业实际情况进行。考生体检后发现有《指导意见》中所未包含病情的,学校有权对认为不适合所报考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做出相应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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