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林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福建农林大学地处海上丝绸之路门户、首批对外开放的沿海港口城市——福州,是一所以农林学科为优势和特色,理、工、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大学,是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入选福建省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

  公共管理与法学院秉承“立德固本、成人成己”的院训,形成了“团结、协作、拼搏、进取”的学院精神,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强化师资人才队伍建设为抓手,带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工作持续取得新进展,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做出积极贡献。

  学院横跨管理学、法学两大学科门类,可授予管理学、法学两类学位。其中,公共管理学科先后被评为福建省重点学科、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原学科。2000年获批土地资源管理二级学科硕士点,2010年获批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硕士点,2011年获批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硕士点,2013年设农村社会管理二级学科博士点。

  学院坚持人才强院,引育高素质师资队伍。教师中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福建省优秀人才“百人计划”文化名家、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省B类人才、省C类人才、省高校青年拔尖人才等一大批高层次人才,有多名教师获省教学名师、省优秀教师、省师德标兵等荣誉称号,2人入选中宣部高端智库专家,1人获评教育部智慧教学之星荣誉称号,3人获评全国MPA优秀教师,8人入选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9人入选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计培育计划,多名教师担任各级地方政府的高级顾问。还有5名外聘国(境)外教授,50多名来自省内外公共管理部门的兼职教授。

  学院着眼高端人才培养和教学科研需要,围绕学科方向和重大研究领域,构建形成省部级、地厅级、校级多层次的教学科研平台。现有1个全国公共管理案例中心福州分中心(全国目前仅2个)、1个自然资源部合作共建平台、1个省社科研究基地、5个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2个省级智库、2个研究所、1个研究院、43个农村固定观察点,以及1个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2个省级实验室、3个校内大学生科研训练基地、60多个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采用“双导师+学术伙伴”培养模式,即由1个校内导师、1个校外导师、1个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合作伙伴促进MPA学生学习。现有MPA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57人、实践导师41人(其中,2名为国家公务员培训兼职教师)。

  采用多元、互动的教学方式。突出专业学位教育应用性强的特点,综合运用讲授、研究、案例分析、体验、模拟等多种教学方法,着重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学院还设立MPA奖学金。

  学院重视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为研究生打造兼具学理性、前沿性、实践性的学术交流活动,打造融社会大课堂、思政大课堂和实务大课堂于一体的学术交流平台。每年主办或承办2-4场全国性学术会议,定期举办“海峡公管讲坛”、“双周学术沙龙”等特色学术活动,举办面向实践场景的“上下店实务讲堂”等特色教学活动。利用各种资源,大力推进MPA研究生的国内外交流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台湾交流周活动”、全国MPA羽毛球友谊赛等学术和文体活动。

  截至目前已累计招收MPA研究生1724人。学生获全国MPA优秀学位论文1篇;中国研究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赛二等奖2项、三等奖1项、优秀奖6项,连续获优秀组织奖6次。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二、研究方向

  行政管理、公共政策、城乡公共治理

 

三、主要课程

  公共管理学、公共政策分析、社会研究方法、公共经济学、宪法与行政法、公文写作、公共伦理学、当代政治学前沿、行政管理学、公共政策与公共治理、社会保障政策专题、环境政策与管理、土地制度与政策、电子政务、公共管理能力拓展专题、公共管理案例研发等。

 

四、学制、学费

  学制3年,学费6万

  

五、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21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②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22年9月1日前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证书)。

 

六、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同时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报考公共管理硕士(MPA)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

  预报名时间: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正式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2.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

  3.注意事项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务必认真校对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证书号码等重要信息,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必须详细、准确,且在2024年6月底前有效。

  (3)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须记住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用户名和密码,报名登记表请考生妥善保存。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第六十二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加分政策。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七、初试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初试科目

  2023年12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上午:管理类综合能力

  下午:英语(二)

  初试方式为笔试,由全国统一命题。

 

八、复试

  (一)教育部发布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福建省属于一区范围),我校将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在福建农林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院官网公布符合要求的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二)复试一般安排在2024年4月底前完成,复试办法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院、公共管理与法学院官网上公布,考生根据复试要求参加复试。

 

九、其他

  (一)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本简章涉及的政策若与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出入,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

  (三)本简章未尽事宜,见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和《福建农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十、MPA培养

  (一)2024年9月入学,学制3年,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不超过5年。实行学分制,采用 “进校不离岗”的非全日制学习方式。授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周末。

  (二)办学地点:福建农林大学金山校区

  (三)毕业与学位授予: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并在研究生离校前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硕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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