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自2022年3月15日(星期二)起全面启动线上教学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理论课程教学
自3月15日起,所有研究生课程转入线上教学。根据教师线上、学生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学原则,授课教师要紧紧围绕课程教学大纲要求,科学制定教学进度表、过程考核方案和成绩评定方案,确保做到进度不误、内容不减、标准不降、线上线下同质等效。
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可恢复为线下教学时,研究生院将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及时通知调整授课方式。
二、研究生课程补考
取消原定于3月15日开始的所有研究生课程补考工作,补考重启工作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变挑战为机遇。学院与任课教师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线上教学的重要意义和作用,主动谋划并积极准备线上授课工作,最大限度保证教学效果,确保教学质量。
2、科学合理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研究生院负责统筹指导各学院(部)开展线上教学工作及与各网络教学平台的数据对接,为线上教学提供切实保障;各学院(部)根据学校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如QQ、微信等),及时将相关要求通知到每位教师和学生,引导和组织教师提前准备线上教学内容,强化学生线上学习管理;各学院(部)对线上教学内容审核把关,加强督促检查,确保线上教学有序开展。
3、强化资源建设,做好教学设计和准备。授课教师根据线上教学特点,做好教学设计。利用现有各平台MOOC资源、超星泛雅平台上的图书、期刊、课件等教学资源,精心设计准备线上教学必备的教学资源以及学生过程性评价的线上考核材料。
四、其它事项
1、各学院(部)要安排教师确定每门理论课程的使用平台等相关信息,填写《2022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线上授课统计表》(见OA通知附件),3月15日(周二)的所有课程线上授课具体安排信息,于3月14日(周一)晚22:00前上报;3月16日(周三)至3月19日(周六)的所有课程线上授课具体安排信息,于3月15日(周二)晚18:00前上报研究生院。
2、学校将跟进督查各学院(部)研究生线上教学执行情况。
研究生院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