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律(法学)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研究方向

  不区分研究方向

 

二、学制和学费

  学制3年,学费12000元/年。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四、报名程序及要求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网址:http://yz.chsi.com.cn),按照教育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进行报名,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及学习情况,提供真实材料,并牢记网上报名号;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特别提醒:

  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或者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应当按要求明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本人自行处理,因上述原因造成考生无法考试(含初试和复试)、录取、入学及其它问题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初试、复试、调剂及录取

  初试科目: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③397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

  ④497 法律硕士综合(法学)

  复试:

  ①1301 经济法学

  ②1304 专业技能

  加试:

  ①1302 中国法制史

  ②1303 民事诉讼法学

 

六、学习方式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授课时间一般为周六、日或寒暑假,具体可咨询相关学院;

  非全日制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七、诚信要求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的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八、其他说明

  有关专业及参考书目方面问题,请直接与各学院(部)联系,我校不提供参考书,考生需自行购买。

  特别提醒: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不委托任何考研辅导机构公布,仅在研招网和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发布;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初试、复试均不提供),不出售任何参考资料。

  以上内容如有与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有不符之处,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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