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经贸大学自来水管网接入工程项目监理服务比选公告

  我校拟实施“自来水管网接入工程项目”项目,现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服务单位对此项目进行监理,以达到项目施工满足要求的目的。

  一、项目名称:河北经贸大学自来水管网接入项目监理服务

  二、项目背景:11月1日自来水管网接入工程开标,此工程需监理,工程招标控制价约308万。项目实施地点:新华区学府路47号河北经贸大学。

  三、项目要求:

  1、最终监理报告一式五份。

  2、工程施工及保修期阶段的监理。

  3、监理工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

  4、派驻现场的监理机构人员满足或高于以下要求,并且人员专业配备合理:

  总监理工程师:1人,高级职称,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从事专业工作年限5年以上;

  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中级及以上职称,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省批监理工程师资格,从事专业工作年限3年以上;

  监理员:2人,初级及以上职称。

  5、监理大纲(包括本总包工程概况;监理工作依据;监理范围与工作内容;总包工程监理目标;监理措施;监理工作机构组成及人员配备;监理工作制度;本工程监理工作重点与难点分析等)

  6、供应商自行对项目用地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供应商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四、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的独立的法人单位;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相关法定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采购活动。

  五、报价须知:

  1、招标限价:9.9万,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此价格,报价超过预算的取消投标资格。

  2、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监理费总额的30%给监理人作为首期付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价的100%。合同监理费按中标人的中标监理费总额一次包干。

  六、供应商确定原则:综合评分法(评分表见附件1/2/3)。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1正3副):2021年11月1日9点。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河北经贸大学第一办公楼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九、因疫情管控期,参加投标人员需提前1天将相关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单位名称、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车牌号(如有))发送至邮箱656939810@qq.com。

  十、 项目信息

  采购人:河北经贸大学

  联系人:付老师

  联系电话:87655678

  踏勘联系人:魏老师

  联系电话:87326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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