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威海班)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从毕业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招生学科与招生计划

  1.招生学科目录按全日制研究生与非全日制研究生分别公布,具体招生学科详见各院招生目录。2023年我校不招收单独考试考生,强军计划初试均采取相应招生学科统考试题科目。

  2.报名期间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我校各学科拟招生人数为参考计划,后期会根据正式招生计划下达、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情况以及统考生源情况等进行增减调整。

  

三、报名

  1.报名时间与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报名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2022年10月(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时间为准),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进行报名。报名确认:2022年11月中旬(具体时间由各省招考院确定和公布)。哈尔滨工业大学报考点的确认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届时可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以下简称“研招网”)http:// yzb.hit.edu.cn查询。

  2.报考点选择。考生要正确选择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手续。哈尔滨工业大学报考点(代码2301)仅接受强军计划考生和哈尔滨市报考我校的考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硕士(代码:1251)、公共管理硕士(代码:1252)、工程管理硕士(代码:1256)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具体情况可查询当地省招考院网站。

  3.报名注意事项。所有考生均须履行报名手续。推免生不允许进行统考的报名,否则将被取消推免资格,列为统考生。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期间部分考生需根据我校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考生对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和确认,报名结束后考生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修改,因考生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四、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考试科目详见招生学科目录中有关考试科目的设置。全国统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发行。我校自命题初试科目的参考大纲可通过我校研招网查阅。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末。初试成绩预计于2023年3月初通过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公布。

  2.复试。复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初试成绩满足复试资格线的考生可参加复试。复试基本线由我校自主划定,预计于2023年3月上旬通过我校研招网公布。复试时间预计为2023年3月中旬。复试具体要求以各院公布的复试方案为准。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报考MBA、MPA、MEM硕士除外)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学科相关的两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具体科目由相关招生学院确定。

  3.资格审查。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复试时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不具有报考资格和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将随时取消其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根据教育部的统一要求,资格审查除审查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外,非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毕业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提前按要求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具体认证办法可在该网站查询。

  

五、录取

  我校本着全面衡量、确保质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等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在通过主管部门的录取检查后,拟录取考生将被正式录取。录取通知书在录取检查结束后发放,预计发放时间为6月上旬。

  

六、关于报考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和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和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是哈尔滨工业大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在毕业后颁发与校本部相同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关两个校区的详细介绍可在网上查阅。威海校区和深圳校区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由校本部相关学科按照“分开报名、统一考试”的原则进行。

  

七、关于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我校2023年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招生工作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具体要求根据教育部的统一政策确定,考生可向当地省级教育部门主管少数民族事务的办公室进行咨询。在报名确认结束前,将签字盖章的《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寄送到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

  

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我校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仅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九、关于非定向与定向就业

  1.报考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除外)均须选择非定向就业类别。

  2.以下类别考生须选择定向就业:

  (1)报考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

  (2)所有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的考生。

  3.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在复试时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并在录取前与学校和所在单位分别签订培养协议。

  4.定向就业学生在校期间不转人事和档案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定向就业考生的学费标准按国家及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学费

  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具体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查询:http://hitgs.hit.edu.cn)。

  

十一、基本修业年限

  1.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2-3年,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及人才培养目标确定本学科的基本修业年限。将基本修业年限由2年调整为3年的部分学科,在过渡阶段实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优秀者可以申请提前至2年毕业,良好者可申请提前至2.5年毕业,具体标准由各学科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2.自2022级硕士研究生起,我校部分学院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包括统考和推免)纳入硕博贯通培养体系培养,在硕士入学第1.5学年左右开展博士生阶段的师生互选,通过后进入博士研究生培养阶段。有攻读博士意向且硕士生学习阶段综合表现优秀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包括统考和推免)也可在硕士入学1.5学年时纳入硕博贯通培养体系。

  3.我校硕博连读生及直博生的基本修业年限均为5年,普通博士研究生执行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特别优秀者可申请提前毕业。具体说明参见录取当年硕士研究生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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