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项目管理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非全日制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我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我校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只招收定向就业类别考生。
二、关于培养模式改革的说明
1.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2-3年,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及人才培养目标确定本学科的基本学习年限。将基本学习年限由2年调整为3年的学科,在过渡阶段实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优秀者可以申请提前至2年毕业,良好者可申请提前至2.5年毕业,具体标准由各学科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具体说明参见录取当年硕士研究生手册。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从毕业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招生计划
1.2022年我校不招收单独考试考生,强军计划初试均采取相应招生学科统考试题科目。
2.学校预留部分招生计划用于统一接收部分优秀统考调剂生源。报名期间公布的各学科招生计划为参考计划,拟招生人数包含拟招收推免硕士生人数,后期会根据正式招生计划下达、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情况以及统考生源情况进行增减调整。
四、报名
1.报名时间与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报名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2021年10月(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时间为准),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进行报名。报名确认:2021年11月中旬(具体时间由各省招考院确定和公布)。哈尔滨工业大学报考点的确认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届时可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以下简称“研招网”)http:// yzb.hit.edu.cn查询。
2.报考点选择。考生要正确选择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手续。哈尔滨工业大学报考点(代码2301)仅接受哈尔滨市报考我校的考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工商管理硕士(代码:1251)、公共管理硕士(代码:1252)、工程管理硕士(代码:1256)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 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具体情况可查询当地省招考院网站。
3.报名注意事项。所有考生均须履行报名手续。推免生不允许进行统考的报名,否则将被取消推免资格,列为统考生。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期间部分考生需根据我校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考生对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和确认,报名结束后考生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修改,因考生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五、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
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考试科目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②202俄语或204英语二。初试时间为2021年12月末。初试成绩预计于2022年3月初通过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公布。
2.复试
复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初试成绩满足复试资格线的考生可参加复试。复试基本线由我校自主划定,预计于2022年3月上旬通过我校研招网公布。复试时间预计为2022年3月中旬。复试具体要求以各院公布的复试方案为准
3.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复试时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不具有报考资格和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将随时取消其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根据教育部的统一要求,资格审查除审查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外,非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毕业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提前按要求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具体认证办法可在该网站查询。
六、录取
我校本着全面衡量、确保质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等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在通过主管部门的录取检查后,拟录取考生将被正式录取。录取通知书在录取检查结束后发放,预计发放时间为6月上旬。
七、关于报考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和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和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是哈尔滨工业大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在毕业后颁发与校本部相同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关两个校区的详细介绍可在网上查阅。深圳校区和威海校区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由校本部相关学科按照“分开报名、统一考试”的原则进行。
八、关于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我校2022年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招生工作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具体要求根据教育部的统一政策确定,考生可向当地省级教育部门主管少数民族事务的办公室进行咨询。在报名确认结束前,将签字盖章的《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寄送到哈工大研招办。
九、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我校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仅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十、关于非定向与定向就业
1.所有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的考生须选择定向就业。
2.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在复试时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并在录取后与学校和所在单位分别签订培养协议。学习期间,学生不得解除定向就业的委托关系,在任何情况下学校不负责学生毕业后的就业及派遣相关工作。
3.定向就业学生在校期间不转人事和档案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定向就业考生的学费标准按国家及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学费
全日制定向就业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其它事项
1.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具体要求详见《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接收2022年推免生(含直博生)工作的通知》。
2.对初试成绩符合国家分数线要求而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其他招生单位申请调剂。
3.考生应对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在报考或录取期间被查实,取消其报考、录取等资格;在学期间被查实,取消其学籍;毕业后被查实,学校将按规定撤销其已获得的学位证、毕业证。
4.根据教育部的统一要求,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
5.我校对于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生不安排学生宿舍。
6.研究生就业情况详见我校就业网
7.本须知有关内容,如国家研究生招生有关政策进行了调整,将以国家最新的政策和学校最新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