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开展第九批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生课程)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学部、校区: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研究生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要求,持续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鼓励研究生课程教师开展教学学术研究,不断提升育人水平,学校组织开展第九批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生课程)立项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要求

  项目以教师所授研究生课程为申报基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具备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传授“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目标,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全国研究生教育大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在知识传授中注重强调价值引领,对课程所蕴含的思政要素和德育功能进行提炼,从教学内容、教学设计、教学大纲等方面进行重新梳理,明确授课与考核方式方法等内容。

  二、申报条件

  (一)负责人应为从事研究生教学的一线教师,具有一定的教学经验和实践基础,教学效果良好。

  (二)以课程教学团队为单位进行申报,团队成员共同开展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与改革(已获批立项课程不允许重复申报)。

  (三)为促进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协同育人,鼓励思政教师成员参与项目建设。

  为确保研究质量,教师作为项目负责人限报1项,如有在研的其他教学研究项目,不得使用相同或类似选题重复立项。项目组成员必须实际参与项目的开展。已有课程思政项目在研或结题的负责人不再参加申报,且本研课程思政类项目不得兼报。

  三、项目管理

  (一)研究周期

  项目于2022年1月启动,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由学校统一组织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若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结题,由负责人提出延期申请,经学校审批通过后延期1年。无法结题的项目,负责人2年内不能再次申报所有研究生教学教研项目及教学建设类项目。

  (二)项目经费

  课程思政类项目资助经费1万元,教师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填报预算(不可支出笔记本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根据财务制度及项目管理要求,实际支出应与立项预算相符(上下浮动不超过110%)。项目实施期间主要成员外出参加课程思政类会议或培训,可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请另行资助差旅费、会议费或培训费。项目启动后一次性下拨总经费,教师须确保项目建设实施进度和经费执行进度,持续建设性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追加经费。

  四、结题验收要求

  (一)要充分体现思想政治教育元素,撰写体现课程思政改革思路的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设计、教案等教学文件。

  (二)明确课程目标、改革教学方法,并在课程教学中连续实施,形成可推广的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经验,撰写研究报告或发表教学研究论文等,项目成果可在外校或本校组织的研讨会、午餐会等会议上进行交流推广。

  (三)留存专家听课、课堂录像、学生反馈等能够体现研究成效的相关数据和资料。

  五、申报评审程序及要求

  1.申报人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课程思政教学改革项目申报表》(附件1)和《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课程思政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提交所在学院。

  2.学院评审、排序、签署意见,于2021年11月26日(星期五)17:00前,将申报表(pdf版及签字盖章纸质版1份)、申报汇总表(excel版及签字盖章纸质版1份)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行政楼319),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jianghuanan@hit.edu.cn。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对立项项目进行公示。

  如有其他问题,可咨询研究生院培养处。

  联系人:姜桦楠

  电话:0451-86413771

  哈尔滨工业大学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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