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法学(刑法学方向)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湖南大学坐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校区位于湘江之滨、岳麓山下,享有"千年学府、百年名校"之誉。学校办学历史悠久、教育传统优良,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二、学院简介
湖南大学法学院是中国近现代法学教育中历史底蕴最为厚重的法学院系之一,其学脉可上溯至1897年的时务学堂。后历经湖南仕学馆法政速成科、法政学堂、公立法政专门学校等,至1926年湖南大学定名即设法科。1945年设立法学院(含法律、政治、经济三系)。延至1952年全国高等教育院系大调整至中南政法学院前,湖南大学皆系全国法学教育的重镇之一。
学院具有从法学学士到法学硕士、法律硕士和法学博士的完整法科人才培养体系。首批入选国家"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获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治人才培养基地;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实行法学一级学科招生和培养,涵盖法学全领域,并招有海外留学生;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分设"法本法硕"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非法本法硕"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并特设纪检监察、检察理论与实务、知识产权方向。
三、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注: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所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专业方向
刑法学
五、课程设置
课程类别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应修学分 | 备注 |
公共基础课 | 20001M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2 | 必修 6 学分 | 必修 |
20003M | 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 | 1 | 必修 | ||
20004M | 研究生英语 | 2 | 必修 | ||
20005M | 人文素养类课程 | 1 | 必修 | ||
学科基础课 | A2019001M | 学术与职业素养课 | 1 | 必修 14 学分 | 必修 |
A2019003M | 法学规范研究方法 | 3 | 必修 | ||
A2019004M | 法学实证研究方法 | 3 | 必修 | ||
A2019005M | 法学文献检索与论文写作 | 2 | 必修 | ||
A2019002M | 法学前沿 | 2 | 必修 | ||
A2019006M | 法理学专题 | 3 | 必修 | ||
学位方向课(推荐选修课) | A2019011M | 宪法学专题 | 2 | 选修 8 学分(根据研究方向,选修相关的专题课程,再根据个人兴趣辅修其他性质选修课) | 选修 |
A2019019M | 刑法总论专题(跨专业申请必修课程) | 2 | 选修 | ||
A2019020M | 刑法分论专题(跨专业申请必修课程) | 2 | 选修 | ||
A2019022M | 民法总论专题(跨专业申请必修课程) | 2 | 选修 | ||
A2019016M | 中国法律史思想史专题 | 2 | 选修 | ||
学位方向课(自选选修课) | A2019035M | 民事诉讼法专题 | 2 | 选修 | |
A2019032M | 知识产权法专题 | 2 | 选修 | ||
A2019023M | 商法总论专题 | 2 | 选修 | ||
A2019028M | 公司法专题 | 2 | 选修 | ||
A2019025M | 合同法专题 | 2 | 选修 | ||
A2019031M | 金融法专题 | 2 | 选修 | ||
A2019040M | 财税法专题 | 2 | 选修 | ||
A2019038M | 经济法基础理论专题 | 2 | 选修 | ||
A2019036M | 刑事诉讼法专题 | 2 | 选修 | ||
A2019013M | 行政法专题 | 2 | 选修 |
六、培养目标及对象
在职攻读法学专业主要面向政法部门、法律实际工作者、从事本专业相关的在职人员,培养忠实于宪法和法律,基础扎实、视野开阔、德才兼备,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备基本法学研究素养和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金融机构、大中型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律师事务所等部门从事本专业相关工作的在职人员。
七、学习年限及收费
(一)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分为两个阶段:课程学习阶段(简称第一阶段)和撰写学位论文及答辩阶段(简称第二阶段)。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须在八年内完成两个阶段的学习。
(二)第一阶段: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完成我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未通过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不得进入第二阶段。
(三)第二阶段:申请人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后,完成学位论文的开题、撰写和答辩。
(四)收费标准
第一阶段:学费 30000 元。培养费于报名时一次性交纳;
第二阶段:申请学位评审和答辩费为 8000 元(2024年1月起法学专业学位申请费调整为12000元),凡通过全部考试且批准撰写学位论文的学员,在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前一次性交纳(收费标准依据湘价教[2013]110 号文件)。
(五)缴费方式
1、湖南大学财务处刷卡缴费(不收现金)
2、银行转账(转账单附言:姓名**法学同等学力申硕学费)
八、申请步骤
1、在每年规定时间(通常为三月份)登陆学信网→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申请人登录→注册。
2、联系湖南大学法学院同等学力申硕办(后附联系方式),获取并亲笔填写《同等学力人员修读研究生课程申请表》;申请人提供本人身份证有效证件、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有效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半年内免冠一寸近照两张;缴纳相关课程学习费用。
九、课程培养方式
1、授课方式以网络直播授课为主,部分课程采取周末集中面授;
2、培养方案为法学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水平认定考试由学校统一管理,在校内进行。考试方式可以包括笔试、课程论文或结合多种考试形式的综合考试。
3、申请相应硕士学位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每年五月份由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其中考试科目为英语和法学专业学科综合两科,可分科报考,成绩八年内有效。
十、颁发证书
(一)完成培养计划规定学分,课程考试成绩合格,由湖南大学法学院颁发课程合格证明。
(二)申请硕士学位者,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的规定》要求,通过国家统考的法学学科综合水平及外语水平考试和论文答辩,按照湖南大学申请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的流程完成各项申请工作,经学校学位委员会评定通过,可授予法学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