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含省委党校、科研院所):
为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加大对我省立德树人成绩突出的优秀研究生导师和导师团队表彰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我省研究生导师队伍高质量发展。经请示省学位办同意,湖南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于2021年组织开展湖南省第二届“优秀研究生导师和导师团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机构
湖南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成立湖南省第二届优秀研究生导师和导师团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学位办领导与学会常务理事代表共同组成。省学位办领导全程指导和监督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评选工作,办公室设学会秘书处。
二、评选要求
(一)、评选原则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导向,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优秀研究生导师须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业务素质精湛、育人成果显著。
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须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成员结构合理、培养质量突出、培养模式特色鲜明。
师德师风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
(二)、评选标准
优秀研究生导师主要围绕师德师风、科研能力、培养质量、育人成效等方面进行评审。
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主要围绕师德师风、团队规模结构、团队特色、培养质量、育人成效等方面进行评审。
(三)、评选要求
坚持以立德树人、服务需求、创新能力、培养质量为导向,严格按照相关规则和标准,避免“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客观公平公正开展评审工作。
三、评选指标
本次评选采用等额推荐、等额评选方式。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指标117个,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团队成员最少不能低于3人,最多不能超过8人)推荐指标63个。推荐指标按照在校研究生规模与全职研究生导师数量进行测算。详细情况见附件。
四、评选程序
评选日程安排:
2021年3月发布《湖南省第二届优秀研究生导师和导师团队评选通知》。
2021年4月,按单位报导师与导师团队推荐材料至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聘请专家完成推荐材料形式审查,并形成形式审查专家意见。
2021年6月,优秀研究生导师和导师团队各单位推荐清单、形式审查专家意见、评选材料提交评选领导小组审议。
2021年7月,优秀研究生导师和导师团队评选结果提交学会常务理事会审议。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
2021年7月,正式发布湖南省第二届优秀研究生导师和导师团队名单。
请各单位于2021年4月10日前,将所需材料的纸质及电子版报送至学会常务理事长单位。
附件:
附件5.湖南省第二届优秀研究生导师和导师团队评选指标.docx
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