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新闻与传播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方式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学校自行组织。
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和推荐免试。初试科目分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和学校自命题科目。
二、招生类型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就业。
三、招生计划及专业
2024年我校拟招收非全日制355人。非全日制研究生全部为专业学位。
具体开展研究生招生的学科专业、拟招生计划等信息详见《华侨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非全日制)》。招生专业目录中拟招生数为预计招生数,仅供参考。录取阶段,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推免生录取人数、一志愿统考生上线人数、生源质量和学校发展需要等情况对各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调整。
四、学制与学习年限
学校所有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学制都为3年。学习年限最长一般不得超过5年(含休学、保留学籍)。
五、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且仅能报考有招收同等学力考生的非全日制硕士招生专业。具体专业请查看《华侨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非全日制)》。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六、报名程序
(一)推免生(免初试资格的考生)报名
推免生报名具体详见《华侨大学2024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章程》,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全日制硕士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报名。
(二)统考生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华侨大学(单位代码10385)仅是招生单位,不是报考点,报考点接收条件及网上确认具体事宜请以报考点相关公告为准。
1.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华侨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因此报考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研究生的考生,“报考类别”(就业方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否则不予考试。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但在学信网可以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的考生须在2023年10月25日前将本人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考生)或权威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非应届考生)电子版或扫描件(PDF格式)发送到华侨大学研招办邮箱hdyzb@hqu.edu.cn(邮件标题及文档附件名称遵循以下格式“考生网上报名编号-考生姓名-学籍学历证明材料名称”,如“123456789-张三-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须在2023年10月25日前将以下相关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发送到华侨大学研招办邮箱hdyzb@hqu.edu.cn(邮件标题及文档附件名称遵循以下格式“考生网上报名编号-考生姓名-自考生学历(网络教育考生学籍)说明”,如“123456789-张三-自考生学历说明”):
①自学考试历史成绩单及准考证(自考生提供)、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学籍相关证明或成绩单(网络教育考生提供);
②关于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说明一份(须手写签名);
③有效居民身份证。
(4)符合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符合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学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如考生学籍(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学习工作单位(经历)、定向就业单位、通讯地址、移动电话等。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9)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2.网上确认要求
网上确认工作由报考点组织实施,具体要求以报考点相关公告为准。
3.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予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未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的,不予考试。
网上报名期间若有收到网报系统或短信关于报考事项的通知,考生务必要及时查看并处理。
4.考生应当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七、初试
(一)时间: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上午进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二)地点:由报考点负责安排,详见准考证。
(三)各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初试考试科目详见《华侨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非全日制)》。
(四)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历史学专业基础、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管理类综合能力、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法律硕士综合(法学)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其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其他考试科目(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学校自行组织,相关考试说明详见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五)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二(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详见准考证报考点和招生单位说明。
八、复试、调剂及录取
(一)学校所有招生学科专业原则上都不开展破格复试,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二)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400)或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加试。
(三)复试调剂录取具体办法(含体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详见《华侨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一般在录取当年3月中下旬发布)。
九、学费
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费标准如下:
新闻与传播:20000元/学年;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