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哈尔滨师范大学数学科学院学科教学(数学)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概况

  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包含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两 类。学术型研究生是为了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 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专业学位研究生是为了 培养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 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招生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全日制、 定向就业全日制和定向就业非全日制三种。

  我校 2025 年共有 10 个学科门类 16 个一级学科、3 个二级学科中的 42 个学术型学科专业和教育 (部分领域同时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音乐、美术与书法、设计、戏剧 与影视、体育、国际中文教育、电子信息、翻译、新闻与传播、会计、应 用统计、法律、资源与环境、公共管理、生物与医药 16 个专业学位类别的 36 个领域招收硕士研究生,预计招收 2100 人。

  数学科学院学科教学(数学)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计划招生7人。

  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只能选 择标有“(非全日制)”字样的研究方向。因教育部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 生计划尚未下达,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学科专业的招生人数(其 中包含已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公布的接收推免生人数,该人数只是预计接收计划,最后招收推免生人数以实际情况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 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 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 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 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 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可以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①自考或 成人本科进修通过本科 6 门主干课程(与报考专业相关,网上确认和复试 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相应成绩管理部门出具的成绩单);②必须在省级以上 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③报考专业与 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 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4)已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在网上确认和复 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原培养单位研究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10 料,否则取消其报考及复试资格。

  (二)报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除符合(一)中 1、 2、3、4 各项的要求外,必须是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类别必须选择为定 向就业,否则报名无效。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网上确认时,另需提供《定 向培养合同书》。

  我校 2025 年招收推免生。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必须是经毕业学校(具有 开展推免生工作资格的学校)选拔并确认资格,在 10 月 20 日前经中国研 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 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 愿并参加复试。报考我校经同意后,参加我校复试后择优录取的推免生。 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被我校 接收的推免生(含硕师计划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 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欢迎推免生到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 生,我校将对推免生在奖助贷体系中给予政策倾斜。公共管理专业学位、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教育管理领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不接收推免生。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 1、2、3 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 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 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 员;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 2 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 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 位的在职人员。招生专业已在专业目录中标注。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 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 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报考 2025 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4 年 10 月 15 日至 10 月 28 日,每天 9:00-22: 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9 日至 10 月 12 日每天 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 //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 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 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哈尔滨市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有哈市户籍的但是在外地高校就 读的应届生除外)网报时必须直接选择哈尔滨师范大学报考点(代码: 2314)。户口不在哈市且不在哈市工作的考生,请按户籍所在地就近选择 报考点,以免影响报名是否成功。我校将在网上确认时严格审查考生是否 符合报考点选择条件,对于弄虚作假者,不予确认。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 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 系统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 志愿。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按照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要求,所有选 择哈师大报考点的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 10 月 28 日之前,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 150 元/人。考生网上支付时请按 照页面相应提示进行操作,收到缴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在规定时13 间内进行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截止 时间前在网上支付报考费,网上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现场缴费。

  (4)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 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 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 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 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需及时 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 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 认证(具体方式可查询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rz/index.jsp), 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为及时查看学历(学籍)信息的 校验结果,请各位考生尽量提前网上报名时间,若网上校验未通过,则可 及时进行学历(学籍)认证,以免影响网上确认。

  (7)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原单位的 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 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并在国家 公布分数线后 3 天内及时与研招办联系照顾政策实施等相关事宜,逾期未 进行联系的考生,视为放弃该权利。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14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 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 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 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 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 复核。。

  (9)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 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 系。

  (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 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 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 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移动电话要认真填写,并保证在 2025 年 9 月 1 日前有效。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确认其网上报 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 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 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15 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 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 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 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7.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请关注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哈师大考点网上确认公告》。

  (三)准考证发放: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考生网上自行打 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 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招生单位不再给考生发放《准 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 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 试。

 

四、考生资格审查

  按相关规定,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将向公安 机关报案;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 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我校在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准许参 加考试。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16 资格进行详细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研究生新生入学 时,将按相关规定对其资格进行全面复查,不合格者不予注册学籍。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 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有 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21 日至 12 月 22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报考美术学院设计学(140300)专业、美术与书法(135600)专业、 设计(135700)专业以及报考国际美术学院美术与书法(135600)专业的 考生,必须选择能接待考试时间为三小时以上(不超过五小时)或有特殊 工具要求,考试科目代码为 9XX 的报考点,否则报名无效。报考上述专业 的考生,科目四考试时间为 12 月 22 日下午 14:00。

  (三)初试科目:

  12 月 21 日上午 科目一: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 月 21 日下午 科目二:外国语

  12 月 22 日上午 科目三:业务课一

  12 月 22 日下午 科目四:业务课二

  12 月 22 日下午 科目四为术科考试的科目(科目代码为 9XX)。

  (五)复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复试不合格者 不予录取。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再次复试。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加试两 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初试科目:(1)101思想政治理论(2)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选一)(3)333教育综合(4)864微积分

  复试科目:1.高中数学基础(笔试)(60分)+数学教学论(40分)2.教学实践(面试)

 

六、调剂

  调剂工作将在国家制定并公布全国统考和联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 本要求后,我校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及具体生源情况制定并公布具体调剂 办法。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七、体检

  考生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我校将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 〔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 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 〔2010〕2 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我校体检要求。具体要 求见复试通知。

 

八、录取

  按照教育部和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当年录取工作规定,根据下 达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 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 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 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办 理请假手续。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以普通高校、成人 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 (含以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身份报考的考生),在入学 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 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 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 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 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 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 《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 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学制学费

  每生每年 8000 元(学制 3 年,寒暑假授课)

  

十一、其他

  (一)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 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 去向。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四)考生报考时必须填写所报考的学院、专业、研究方向、应试科 目的代码及名称,并保持一致。如出现相关内容不一致,则由我校指定应 试科目。

  (五)报考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英语语种考生,除国际中文教育、 美术与书法、设计、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专业为“英语一”外, 其它均指定为“英语二”。

  (六) 本简章其他未尽事宜依照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 工作管理规定》文件执行或与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 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的相关信息全部在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 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网址:http://yjsxy.hrb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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