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湖北大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办法》(校党宣字〔2017〕6号)等有关规定,现就2022年1月理论学习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2022年1月理论学习(周三下午)。
二、学习内容
(一)中央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相关重要文章、文献
1.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
2. 2021年12月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
3.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4.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5.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国作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6.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精神;
7.党史学习教育总结会议精神;
8.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精神;
9.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
10.中共中央政治局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精神;
11.《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 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
12.《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埋头苦干、勇毅前行》;
(二)湖北省委重要会议精神
13.中共湖北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体会议决议。
学习辅导材料可在通知文件的附件中下载查看。
三、学习形式
根据工作计划安排,可采取个人自学、集体学习研讨和专题调研等方式进行。运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
四、学习要求
1.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学习相关内容,特别是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各个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做好本单位理论学习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发挥示范作用,保证集体学习研讨时间和质量。合理利用教职工大会、三会一课、主题党团日活动等方式,精心组织好本单位师生的理论学习。
3.各级党组织要将学习融入日常教育教学科研及各项工作中,理论联系实际,围绕学习主题及时组织开展理论阐释、应用性研究等工作,谋划研究选题,开展前瞻性、战略性、全局性、储备性研究。
4.要加强学习管理,学习情况学期末报党委宣传部。
党委宣传部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