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规模
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0人,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生源情况和学科建设需要予以调整。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勤奋学习,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报考考生须是在职定向就业人员,网报时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就业”,定向单位必须填写具体工作单位;复试时提交《关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声明》和定向就业协议等证明材料。
(3)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已获得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并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在职人员;
b.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已获得毕业证),并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在职人员;
c.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执行。
四、报名与考试
(一)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25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27日(每天9:00-22:00)。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需网上报名。预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修改报名信息、登录网站、网上确认时间、考生应持的身份证件和学历证件等,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考生应准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和相对固定的通讯地址,用于学校向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以及办理一系列入学前后的手续,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和及时接受信息和邮件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试
1、初试科目:
①199管理类综合能力
②204英语(二)
③-无
④--无
2、初试时间: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3.复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实行差额复试。具体要求以《内蒙古财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办法》为准(具体办法另行通知)。复试开始前须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安排复试。
五、录取
根据“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综合考察考生的整体素质进行录取,录取名单经过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议,按规定程序上报。
录取类别按就业类型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
六、学制与收费标准
学制为3年,学费12000元/年;
授课形式为集中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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