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刑法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江西财经大学是一所财政部、教育部、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以经济、管理类学科为主,法、工、文、理、艺术等学科协调发展的髙等财经学府。法学院源于1984年设立的经济学系经济法教研室;1995年成立经济法系;1999年经济法系更名为法律系;2001年在法律系的基础上组建法学院。

  自1998年起先后获得经济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法学理论、国际法学、财税法等8个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是江西省最早取得法律硕士授予权的单位(2003年),是江西省最早取得法学硕士授予权的单位之一(1998年),是全国财经类院校中最早取得法律硕士授予权的单位之一。2011年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被遴选为江西省高等学校示范性硕士点。2011年在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点下自主设置法律经济学二级学科博士点。江西法治政府研究中心2013年获批为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法治江西建设协同创新中心2015年获批为省级协同创新中心。2018年获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

 

一、招生目标

  法学院努力培养具有“信敏廉毅”素质的卓越法律人才,通过不断探索,牢固树立以法律职业教育为主体,寓素质教育于职业教育之中的教育理念,逐渐形成以“宽口径、厚基础、强能力、重实践”为特征的财经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经过十多年的不懈努力,学院基本实现了“江西有优势、同类有特色、全国有影响、海外有发展”的办学目标,正在努力朝着“高水平、大融合、上层次”的法学院的新目标迈进。

 

二、培养优势

  1、优势一:是江西省最早取得法律硕士授予权的单位(2003年),是江西省最早取得法学硕士授予权的单位之一(1998年)

  2、优势二:任课教师团队实力雄厚,都是由学术水平高的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或博士主讲,都在权威刊物发表多篇学术论文,同时获国家级和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多项荣誉。

  3、优势三:学员共享法学界高端交流资源,为职业发展奠定基础;法学院的学员可分享法学界高端交流会议资源,第一时间了解法学界最新资讯,为自己的法学职业找准方向。

 

三、培养方向及课程设置

  刑法学:经济刑法、环境刑法、中国刑法、国家刑法

课程类别 课程名称 学分
公共课 自然辩证法 2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2
公共英语(精读、听说) 4
必修课 民法与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 3
刑法与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 3
行政法语行政诉讼原理与实务 2
法律职业伦理 2
选修课 法理学专题 2
宪法学专题 2
中国法制史专题 2
经济法专题 2
国际法专题 2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题 2
环境资源法专题 2

  (具体课程以当期开班课程安排为准)

 

四、学制学位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分为三个阶段:课程学习培养阶段(简称第一阶段)、全国统一考试阶段(简称第二阶段)和撰写学位论文及答辩阶段(简称第三阶段)。

  1、第一阶段:课程学习

  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按学校教学进度安排,修完江西财经大学同等学力规定的全部课程,按要求参加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可获待江西财经大学硏究生课程结业证书(为同等学力教育)。课程学习期一般为1年,每月集中双休日授课。

  2、第二阶段:全国统一考试

  获得学士学位满3年并修满学校规定的学分者,申请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学科专业综合考试。(每年一次)

  3、第三阶段:论文写作答辩

  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及学科专业综合考试成绩合格者,并完成研究生课程学习者方可进入硕士学位论文写作阶段。

   论文通过评审、答辩,经我校学位委员会批准,授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颁发的硕士学位证书。学位论文及答辩阶段一般为1年,四年内未全部通过课程和全国统一考试者,所修课程学分无效。

  注:申请人必须在完成规定学分并通过全国外语水平统考和学科专业综合考试后一年内向学校提出学位论文申请。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专业综合考试每年3月初报名,5月下旬考试。外语统考约4级水平。

 

五、报名流程

  1、填写报名表。

  2、交最高学历或学位证书、身份证电子版及复印件各一份。

  3、交免冠蓝底近照10张(其中6张一寸、4张二寸)及一寸蓝底免冠照片的电子版。

  4、经审核合格后,学员在规定时间内来报名中心缴纳第一阶段费用并注册。

 

六、学习费用

  根据我校下发的《江西财经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江财财务字【2022】4号)文件精神,从即日起,学费缴纳分两段制进行,即课程学习阶段和撰写学位论文及答辩阶段。各项收费实际以学校相关规定为准。学生缴纳相关费用后,可获得学校财务处开具的电子缴费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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