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课程研修班招生简章
江西财经大学是一所财政部、教育部、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以经济、管理类学科为主,法、工、文、理、艺术等学科协调发展的髙等财经学府。法学院源于1984年设立的经济学系经济法教研室;1995年成立经济法系;1999年经济法系更名为法律系;2001年在法律系的基础上组建法学院。
自1998年起先后获得经济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法学理论、国际法学、财税法等8个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是江西省最早取得法律硕士授予权的单位(2003年),是江西省最早取得法学硕士授予权的单位之一(1998年),是全国财经类院校中最早取得法律硕士授予权的单位之一。2011年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被遴选为江西省高等学校示范性硕士点。2011年在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点下自主设置法律经济学二级学科博士点。江西法治政府研究中心2013年获批为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法治江西建设协同创新中心2015年获批为省级协同创新中心。2018年获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
一、招生目标
法学院努力培养具有“信敏廉毅”素质的卓越法律人才,通过不断探索,牢固树立以法律职业教育为主体,寓素质教育于职业教育之中的教育理念,逐渐形成以“宽口径、厚基础、强能力、重实践”为特征的财经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经过十多年的不懈努力,学院基本实现了“江西有优势、同类有特色、全国有影响、海外有发展”的办学目标,正在努力朝着“高水平、大融合、上层次”的法学院的新目标迈进。
二、培养优势
1、优势一:是江西省最早取得法律硕士授予权的单位(2003年),是江西省最早取得法学硕士授予权的单位之一(1998年)
2、优势二:任课教师团队实力雄厚,都是由学术水平高的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或博士主讲,都在权威刊物发表多篇学术论文,同时获国家级和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多项荣誉。
3、优势三:学员共享法学界高端交流资源,为职业发展奠定基础;法学院的学员可分享法学界高端交流会议资源,第一时间了解法学界最新资讯,为自己的法学职业找准方向。
三、培养方向及课程设置
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证据法学
法学专业(法学类)
课程类别 | 课程名称 | 学分 | 授课方式 |
公共课 | 自然辩证法 | 2 | 面授+网络 |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 2 | ||
公共英语(精读、听说) | 4 | ||
必修课 | 民法与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 | 3 | |
刑法与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 | 3 | ||
行政法语行政诉讼原理与实务 | 2 | ||
法律职业伦理 | 2 | ||
选修课 | 法理学专题 | 2 | |
宪法学专题 | 2 | ||
中国法制史专题 | 2 | ||
经济法专题 | 2 | ||
国际法专题 | 2 | ||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题 | 2 | ||
环境资源法专题 | 2 |
(具体课程以当期开班课程安排为准)
四、学制学位
从研究生教学和在职人员不脱产学习的实际出发,采取线上直播方式进行授课。课程学习为1年,周末授课。通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所有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考试,修满学分,成绩合格,课程学习结束后颁发江西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
符合国务院学位办申请学位条件的学员可申请我校法学硕士学位。申请条件:(1)获得学士学位三年以上;(2)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全国统考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考,并获得合格证书。硕士论文阶段一般为1年,申请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的撰写工作。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我校将授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颁发的法学硕士学位证书。
注:全国统考每年3月初报名,5月下旬考试。外语统考约4-5级水平。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两门考试可以分别通过,如今年考过法学综合,法学综合成绩可保留五年,英语总计还可考四年。
五、招生报名
报名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并获有学士学位三年以上(大专可报,无法申请硕士学位)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提交硕士学位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3)本科毕业证书及复印件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4)交免冠蓝底近照4张(其中2张一寸、2张二寸)及一寸蓝底免冠照片的电子版。
六、学习费用
学费按物价部门核准文件收取;教材等费用按需收取,报名时一次交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