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医科大学临床医学(眼科学方向)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锦州医科大学诞生于解放战争时期 ,学校前身为1946年在吉林省洮南市成立的辽吉军区卫生学校。1949年迁址辽宁省锦州市 ,1958年成立锦州医学院 ,2006年更名为辽宁医学院。2016年3月 ,正式更名为锦州医科大学。经过70余年的发展已成为一所以医学为主 ,多门类、多层次、多种办学形式的省属普通高等院校。学校研究生教育工作始于1979年 ,1984年成为全国第二批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院校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 ,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 ,可以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的要求与办法 ,向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是国家为同等学力人员开辟的获得学位的渠道 ,是非学历研究生教育。

  

一、报考条件

  ( 一 )学术型学位报考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2、经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同意 ,所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取得一定成绩 ,为本单位业务骨干;身心健康 ,满足完成学业需要。

  3、申请人必须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 ,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4、应试外语为英语。

  ( 二 )根据《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学位〔2015〕10号)文件精神 ,专业学位报考不受上述第3条限制 ,但须满足以下条件 :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2、临床医学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医学学士学位。

  3、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4、申请人申请的专业学位专业与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一致。

  5、应试外语为英语。

  

二、学业要求

  (一)课程学习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按照《锦州医科大学同等学力人员培养方案》执行 ,由研究生学院进行安排。申请人按照课程设置要求 ,完成规定的学分 ,达到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水平。学校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模式 ,与认定的在线教育平台课程学分互认,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线上(自费)或线下学习方式。

  (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

  申请人在完成学位课程后 ,须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全国统考的报考工作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上完成。

  (三)学位论文

  申请人通过学位课程全部考试和取得国家统考合格成绩后 ,在研究生学院学位管理部门组织下进入第二阶段培养过程。依照锦州医科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相关条例 ,通过学位管理部门对学位论文的审核和论文答辩 ,方可获得硕士学位。另外 ,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申请人 ,必须在论文答辩前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和《医师资格证书》。

  (四)学习年限

  申请硕士学位的有效期为5年 ,即申请人须在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之日起5年内通过申请硕士学位的全国统一考试和学校组织的相关课程考试并完成全部学业。逾期或不合格者 ,本次申请无效 ,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三、课程设置

  临床医学领域下设专业:眼科学

序号 类别 课程名称 学分
1 必修课程 医用统计学 3
2 高级免疫学理论 3
3 分子生物学理论 2
4 细胞生物学 2
5 临床检验理论与应用 2
6 影像医学理论与应用 2
7 急诊医学 5
8 临床药理学 5
9 医学遗传学 5
10 生理学 5
11 临床流行病学 5
12 专业英语 5
1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2
14 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 1
15 选修课程 内科学 2
16 外科学 1
17 医学科技论文与协作 1.5
18 开题报告 1
19 文献综述 1
20 分子生物学 1.5
21 生理学 1
22 病理学 1.5

  注:以上各专业课程设置如有变化,以当年最新培养方案为准。

  

四、报考流程

  报考所需材料 :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

  3、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查询结果各1份;

  4、《锦州医科大学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登记表》1份

  5、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申请人还需出具 :

  《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 ,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以上报名材料均需A4规格纸张打印或者复印 ,将本人打印及复印具体材料按照所列顺序左侧装订成册并于现场资格审核时上交 ,所有证书(证件)原件切勿装订入册。

  申请人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一经学校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 ,即取消报考资格 ,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注:现场确认时,所有材料原件需由本人随身携带,否则不予采集指纹录像。

  

五、学费的缴纳标准(按阶段缴纳学费)

  第一阶段 :资格确认和课程水平认定10,000元/人;

  第二阶段 :撰写学位论文与答辩20,0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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