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届毕业研究生(含2021年夏季申请学位同等学力人员)培养终审的通知

  为了提高国民教育水平,很多高校开设了在职研究生进修班,职场工作人员报名之后可以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同等学力申硕就是一类热门招生形式,因为可以免试入学受到职场人士欢迎。

  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全体毕业研究生(含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根据我校培养方案要求,现组织2021届毕业生进行培养终审工作,请各培养单位配合做好此项工作:

  一、审核材料包括:

  纸质版材料:原始实验记录本;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参加专题讲座或学术报告记录本;技术档案---(学术型)或轮转手册---(专业型)

  电子版材料:专业外文翻译;2021届毕业生培养过程材料上交汇总表。

  以下为归档材料具体要求:

  1、原始实验记录本

  1)论文指导老师需在封皮右下角签字;

  2)封皮需注明姓名、学号、研究生培养基地,如论文指导老师与临床指导老师不在同一单位,需同时注明两个基地。

  2、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参加专题讲座或学术报告记录本

  研究生学院官网—培养科—相关材料下载—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参加专题讲座或学术报告记录本(https://yjsc.jzmu.edu.cn/py/xgclxz.htm),自行下载打印装订,记录本内手动填写报告汇总表、报告内容和体会,空白无效;记录本凡要求签字盖章处,需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否则无效。

  3、专业外文翻译

  中英文对照电子版,每人3篇,每篇字数3000字及以上,三篇文献放到同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命名格式:学号姓名;以基地为单位,同一规培基地上交到不同归档单位的材料,需分别命名发送,命名格式:2018级xx基地外文翻译x人,如有往届,请用括号备注(含往届201x级x人),例如:2018级辽河油田总医院外文翻译5人(含往届2017级1人)。

  4、技术档案---(仅限学术型)/轮转手册---(仅限专业型)

  研究生学院官网-学位-左侧导航栏-学位科-相关材料下载-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技术档案(学术型)(https://yjsc.jzmu.edu.cn/py/xgclxz.htm)

  住培专硕为住培轮转手册(请住培专硕根据个人深造或找工作需要,提前复印好住培轮转手册备用,如基地需留存原件,可由基地统一出具留存证明),此项具体上交时间另行通知。

  5、2021届毕业生培养过程材料上交汇总表(附件2)

  此表无需每人一份,以基地为单位,同一基地且归档到同一单位的人员材料,最后整理成同一汇总表即可;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若条件不允许,可以个人为单位上交材料。

  6、论文(按照学位办官网通知上交相关材料,如已上交不必重复上交)。

  二、材料上交方式

  1、校内及三所附属医院研究生(含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根据我校研究生分级管理相关文件规定,校内培养单位及三所附属医院研究生管理部门组织进行上述材料审核及归档工作。各培养单位最终上交“2021届毕业生(申请学位人员)培养过程材料审核汇总表”附件1(所有审核材料培养基地留存、备查);

  2、其他校外基地研究生(含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上述材料以实习(规培)基地为单位,每人一个牛皮纸袋。牛皮纸袋正面写明:姓名、学号、电话号码(毕业离校后能联系上的有效方式)、基地名称、材料目录。如论文指导老师在我校附属第一医院、附属第三医院,所有材料审核、上交都在论文指导老师所在单位进行,材料直接上交到相应论文导师所在基地;其余人员(即全职(论文)老师非附属第一医院、附属第三医院)原则上材料上交及审核由研究生学院统一进行,每个基地委派1-2名同学将材料送到研究生学院304办公室,不接受个人单独上交。

  三、重要说明

  (1)原始实验记录本:可不限于学校发放的《原始实验记录本》,可参照此格式,自行制作正规版式记录本即可,无论何种形式的记录本,均需确保所记录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有效,不涉及学术诚信等问题;

  (2)签字问题:如因与导师、带教老师等不在同一地址,无法获取导师(带教老师)本人亲笔签名的,可采用电子签名的形式,需确保签字为导师本人意愿,任何未经导师授权,伪造导师签字的行为,均视为诚信问题,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如采用电子签名方式,可在记录本封皮内侧添加附页《承诺书》(附件3),承诺书正文内容可采用手写或者打印,签名处需为导师本人签名。

  (3)归档时限及要求:截止时间5月20日16:00

  (4)同一规培基地上交到不同归档单位的材料(包括电子版材料),需按要求分别打包,送至(或邮寄,以归档单位具体要求为准)或发送,举例说明:

  朝阳市中心医院(共5人):其中论文指导老师有1人在朝阳市中心医院,1人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北部战区总医院,2人在附属第一医院,1人在附属第三医院,则5人的归档材料应按三个单位分别打包,分别寄往(发送)相应材料归档单位:研究生学院(2人)、附属第一医院(2人)、附属第三医院(1人)。

  其他未尽事宜见后续研究生群内通知及校内各单位等通知。

  研究生学院培养科

上一篇:关于开展2021年锦州医科大学校外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转发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校际合作项目的通知

报名咨询热线

400-101-7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