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加强学校疫情防控,保障广大考生和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期间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平稳有序,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要求,制定马克思主义学院的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一、总体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二)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
二、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形式与考核内容
1.复试形式:
全部采取远程线上复试的方式进行,我院确定华为云Welink为复试主系统,腾讯会议APP为备选系统,请考生提前熟悉软件的使用。
2.综合面试
考核内容包括:综合知识、专业基础知识、科研潜能、外国语听说能力考核等。
(二)复试时间
马克思主义学院将于4月2日上午8:00和下午13:00进行复试面试。复试结束后学院将公示考生成绩3天,无异议后报送学校研招办,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招办进行公布。
(三)报考资格审查
1.复试前的审查项目。本学院将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检查考生的学历情况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是否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一致、思想政治表现的鉴定是否合格。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及成绩,不予录取。根据教育部要求,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2.资格审核材料(电子版扫描件)。资格审核材料的提交请按照学校研招办发布的《关于提交硕士复试资格审核电子材料和缴纳复试费的通知》相关要求执行。(https://grs.muc.edu.cn/info/1178/4928.htm)
3.留存材料原件的提交。思想政治表现鉴定表等纸质原件须在拟录取后邮寄至招生学院。
(四)复试前考生需做好的准备工作
1.考生应该提前与学院建立联系,加入学院建立的官方考生复试工作群。主动告知学院招生老师自己的复试场地、网络环境、复试电子设备准备情况,如有疑问可以及时向招生老师咨询,如确有困难及时与报考学院沟通。
2.主动配合学院做好复试系统的调试、演练工作。
3.做好远程线上复试软硬件等技术条件的准备和测试。考生应提前准备符合“双机位”线上复试的设备和环境。准备好带有清晰摄像头且电量充足的电脑1台和手机1部(或2部手机),根据需要准备外接麦克风、摄像头、手机支架、音箱设备。
(1)确保“双机位”正常运行。电脑用于登陆线上复试系统进行正面复试,正面摄像应保证考生双手在视频内可见。手机用于考生后方全场面视频监控,用于视频监控的手机应置于考生斜后方1.5米左右,保证视频画面呈现考生腰部及以上部位和第一机位的屏幕图像,复试前需要对复试空间进行360°展示。考试过程中不得转换考试界面,不得开启任何无关程序,不得人为中断任何一台设备。
(2)确定安静明亮、不逆光的独立空间,防止复试过程中被干扰。
(3)选择良好稳定的网络环境,有线网络、WIFI、4G或5G网络中任选两种作为备选,“双机位”不要在同一种网络环境,手机话费充足,确保移动网络信号持续。
(4)复试过程中考生应坐姿端正,头发不得遮挡脸部,不得遮住双耳,不戴帽子、不戴饰品、口罩、墨镜、耳机。
4.身份确认。考生进入线上复试考场前(候场区),学院将通过“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综合比对相关数据库,对考生进行身份确认,考生应配合本学院及复试组做好身份确认工作。考生复试期间应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一支笔和空白A4纸。
三、复试环节的有关要求
(一)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根据教育部对于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招生指标等情况,本学院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已经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二)关于考生的复试差额比
按照120%的复试差额比确定复试名单,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到低选取23人进行复试。
(三)复试过程录音、录像
本学院复试全过程将进行录音录像,保证全场面监控,确保复试各环节有据可查。
(四)综合面试的有关规定
1.时间及内容。
(1)综合面试时间20分钟/考生,时间到面试停止进行。
(2)面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综合知识、专业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科研能力,以及外国语听、说能力的考核。
(3)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
2.对于线上复试,在复试过程中遇到如出现卡顿、掉线或硬件故障等情况的处理。卡顿或掉线耽误的时间不计为考生的复试时间,重启复试后再继续计时,已作答完毕的试题有效,单机位掉线3次、单机位1次掉线2分钟以上、双机位同时掉线,正在作答的试题作废,重新抽取试题,或由复试组重新提问,考生针对新的试题或提问重新作答。以上任何一种情况再次发生,中止考试,将该考生考试时间调换至最后重新进行或重新安排时间复试。
(五)最终成绩的要求及计算
1.对成绩的要求。
考生(含专项计划考生)复试项目的单项得分及最终成绩(百分制)要同时满足以下要求,否则不予录取。
(1)综合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
(2)最终成绩不低于60分。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察不合格不能录取。
2.最终成绩的计算。
初试成绩权重值为70%,复试成绩权重值为30%。
考生最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5(满分300分除以3)×70%+复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30%。
(六)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的公布
本学院复试结束后将向考生公示复试成绩,公示期为3天,公示无误后向研招办报送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统一由研招办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http://grs.muc.edu.cn),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四、考生在复试过程中的违纪违规处理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生不得对考试界面、过程进行截屏、录音、录像,不得将复试过程发送到互联网上,不得人为中断网络,复试过程考生不得使用电子设备查阅资料,否则按照复试作弊处理,取消复试成绩。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其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在国家规定的考试中,组织考生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属于情节严重。
五、录取工作的要求
录取工作的要求详见学校研招办发布的《中央民族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六、监督与复议
(一)加强监督与管理。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复试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录取结果负全面责任。本学院已健全复试录取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流程,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
(二)实行复议制度。本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在复试成绩、拟录取结果公示期内,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相关人员进行纠正。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可于收到招生单位复议结果后2日内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提出申诉。
(三)复试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中央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10-68932650,15210518701(朴老师)
中央民族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电话:010-68933192
中央民族大学研招办电话:010-68932544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七、其它事宜
(一)根据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本学院收取硕士研究生复试费,标准为100元/考生/次,具体缴费方式按照《关于提交硕士复试资格审核电子材料和缴纳复试费的通知》执行。复试环节学院不再收取任何其他费用,请各位考生谨慎不法分子冒充学校复试人员以考试名义进行诈骗的各种信息。
(二)考生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安排。
(三)推荐免试生以及达到教育部确定的复试分数线的提前面试预接收考生,不再参加复试程序,经过学校的复查程序后,直接列入拟录取名单。
(四)请考生及时关注研究生院、学院发布的远程线上复试相关注意事项,考场规则见学校研招办发布的《中央民族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远程线上复试准备事项须知》。
(五)我校2021级硕士新生原则上入住学校丰台校区,请全体考生注意。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中央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中央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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