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南开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自1919年创建以来,秉承“允公允能、日新月异”的校训,珍视“文以治国、理以强国、商以富国”的办学理念,已成为国内学科门类最齐全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之一。南开大学MPA教育由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承办,开设政府管理、公共政策、城市管理、国际事务管理、社会治理与应急管理、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等6个专业方向。

  为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保证公开、公平、公正,根据我校《南开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学习方式

  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授课班型为日常班和周末班,日常班授课时间为工作日晚间和周末,周末班仅周末授课。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南开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时间计算由取得毕业证之日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

  (二)其他报考规定:

  1、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请参见《关于有研究生学籍的考生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提供证明材料的通知》,查询网址:南开大学研招网报考指南中的硕士一栏中的报名栏目,目前可查询到的是以往的通知,提供给考生作为参考,2024年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

  2、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即录取类别均为定向。考生在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报考类别”应选择“定向就业”,并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或定向就业协议,简称协议,下同)。不能提供定向就业合同(或协议)的,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对于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但在网报系统中报考类别选择“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接受在录取时录取类别为“定向”,且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或协议),否则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详见:《关于硕士报考类别“定向”“非定向”的说明》(网址:南开大学研招网报考指南中的硕士一栏中的报名栏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3、南开大学不接受单独考试方式报考的考生。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面向各专业招生。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符合条件的招生单位可招收不超过10%的汉族考生”,我校将严格执行汉族考生的招生比例要求。关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其他问题请考生参见《关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的问题解答》(网址:南开大学研招网报考指南中的硕士一栏中的骨干计划栏目)。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5、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面向所有专业招生。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其他问题请考生参见《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的问题解答》(网址:南开大学研招网报考指南中的硕士一栏中的退役士兵计划栏目)。

  (三)照顾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招生单位应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

  符合以上(1-3)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4、根据相关规定,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在网上缴纳报考费。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一)报考点选择

  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在津报名参加考试的,报考点选择以天津市高招办在研招网网报公告中公布的信息为准。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同时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交电子版认证材料等(具体要求请随时关注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7、残障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化考试便利服务的,请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准备。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公布的报考须知。

  1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三)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报考点发布的公告。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以及报考点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以各报考点发布的通知为准),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指导教师的确定

  报名时无需选择指导教师,录取入学后再行确定。

 

五、初试

  1、初试时间: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报考南开大学的全部(含文学院艺术类)考生初试时间均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2月26日没有考试。

  2、初试科目:详见2024年招生专业目录。

  3、准考证打印: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复试

  1、复试时我校将再次全面审核报考资格,不符合报考资格将不准予复试。

  2、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一般采取差额形式。复试时间、地点、办法、程序拟于2024年3月在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或南开大学各招生学院网上公布。参加管理类联考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录取

  1、学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资格在录取检查时将重新核查,如不符合要求将取消录取资格。

  2、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时,我校将对学生的入学资格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八、信息公开公示

  通过我校研招网公布南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计划。在复试、录取阶段,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我校复试录取办法,通过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网站公布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各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的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九、学制

  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2.5至4.5年,实行弹性学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和最长修业年限(含保留学籍和休学时间)参照《南开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执行。

 

十、学费、户籍、校区、档案及派遣

  1、学费: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为28000元/生每学年,需缴纳2.5学年。收费依据为《津发改价费[2018]898号》。具体学费标准查询网址:南开大学研招网报考指南中的硕士一栏中的收费标准栏目。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

  2、户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接收户籍的转入。

  3、培养校区: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培养校区为八里台校区,请以实际安排为准。

  4、档案: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接收档案的转入。

  5、录取类别及派遣: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西部计划录取类别为定向,按录取时签订的定向就业合同(或协议)就业,天津市就业主管部门和学校不为定向学生办理定向就业合同(或协议)约定以外地区或单位的就业及派遣手续。

 

十一、其他

  1、请考生将微信绑定个人学信网账号,绑定方法详见南开大学研招网报考指南中的硕士一栏中的报名栏目中发布的《请考生将微信绑定个人学信网账号》。

  2、其余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最新相关文件执行。以上内容如有变动,请以最新信息为准,考生须随时关注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我校将不再通过电话等方式通知考生相关事宜,由于考生未能及时查看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网页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3、特别提示: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12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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