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南京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中高频问题,为切实做好2022年6月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确保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现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到相关研究生及导师。
一、确保学位论文质量
1.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及导师须对研究生毕业(学位)审核及论文工作中的政治立场和意识形态进行严格把关。院系审核结果填写附件1,导师在各相应类别的“学位论文自评表”中填写。
2.学位论文应在进行预答辩后、论文评阅、答辩等环节根据各阶段的反馈意见进行论文修改,并提交修改说明,由导师和学院进行审核。
3.所有学位申请者在通过各学院的论文相似性检测后,方可进入论文送审环节,填写附件2。
4.博士研究生(含来华留学生)学位论文全部进行校级盲审,论文送审之前必须通过预答辩。
5.研究生院抽取部分硕士研究生(含来华留学生)学位论文进行校级盲审(附件3),所有延期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含来华留学生)的学位论文全部进行校级盲审。对于未抽到的硕士研究生,各学院按照学校盲审要求统一组织院级盲审。学位论文送审之前必须通过预答辩。
二、加强信息化管理
1.所有学位申请者须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预毕业申请、答辩申请等流程(参加校级盲审的学生还需在系统中按照要求提交盲审论文)(附件4)。研究生秘书应按时对系统中本院学生的申请进行审核、对答辩结果进行维护、对学院学位委员会会议通过的名单进行提交。
2.所有学位申请者的科研成果、论文评阅结果、答辩结果以及学位数据表等信息一律须进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填写、提交。
三、保障学位申请工作准确开展
1.各学院须及时通知到所有学位申请者(含已毕业人员)。
2.各学院须确保校级盲审的送审名单和学院学位委员会会议通过名单的准确性。
3.各学院按要求整理各类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并严格进行自查,研究生院将抽查学位申请材料并公布检查结果。
4.学位申请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关注度高,请各学院务必在“工作流程”(附件5)各环节规定时间前完成各项工作。
四、其他
1.学位授予具体工作流程按照附件5实施,请每一位学位申请者、学院研究生秘书以及相关人员下载查阅。
2.所有申请学位所需的材料,除需个人在系统中提交的,其他材料应以学院为单位,在各完成时间节点前统一提交。电子版发至nnuxueweiban@163.com,纸质版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工作办公室(笃学楼312)。
研究生院(研工部)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