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大学化工学院材料与化工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我校制定《南京工业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2024年,我校继续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拟招收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包括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和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我校学术学位各专业只招收全日制硕士生,部分专业学位可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生,非全日制硕士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各招生专业详见《南京工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一、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专业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部分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获得所在培养单位书面同意。

  

二、招生人数

  2024年学校拟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3400名左右,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200名左右,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200名左右(其中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40名左右)。“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约35人,我校各专业均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为准。

  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招生人数和推免生接收人数仅为拟招生人数,学院和专业的正式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计划数、生源情况以及推免生最终录取情况作相应调整。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我校报考点(3205南京工业大学),并到我校参加考试。其他考生应根据自身学籍、户籍和工作情况,参照各报考点的选报要求,慎重选择报考点。因考生本人错选报考点造成不能参加研究生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院、报考点以及我校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我校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报名结束前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学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时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院、报考点、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2.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以各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为准。(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我校3205报考点办理网上确认手续)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5.未尽事宜详见报名点通知。

 

四、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2023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我校的6小时绘图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14:30)。

  (三)初试科目

  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体育、药学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会计、工商管理、工程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四)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3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业务课二

  12月25日6小时绘图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绘图考试时间为6小时。

  (五)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我校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复试内容为:①英语测试(听力50分);②专业笔试150分;③综合面试100分。同等学力报考考生需在复试中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高校学生应征入伍现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等加分按国家政策进行。

  (六)体检

  体检工作在考生入学报到后由学校统一组织。

 

六、调剂

  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我校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学校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不予录取。

  学校在复试的同时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会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察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公章。

 

八、录取

  学校将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按照要求公示10个工作日。招生录取工作中将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九、有关政策

  (一)学费标准:

  非全日制硕士:非全日制硕士15000元/生/学年。

  (二)学制及学习时间: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一般最长不超过5年。非定向硕士全脱产在校学习,定向硕士由相关学院确定授课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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