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理工大学公共事务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4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约4800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4150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650名,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为准。我校全日制硕士生原则上按“非定向就业”类别录取(专项计划除外),非全日制硕士生均按“定向就业”类别录取。

  公共事务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非全日制研究生研究方向:

  F1(非全日制)行政管理与公共政策

  F2(非全日制)数字公共治理

  F3 (非全日制)城乡公共治理

  F4 (非全日制)教育政策与管理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考生本科毕业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我校主要招收国防科技和工业信息化行业优秀在职人员。

  (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实施办法另行制定,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二、学习方式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我校录取,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三、报名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与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必须选择我校报考点(报考点代码:3204);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报名点安排具体见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网上报名公告。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7、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9、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以考生所选择报考点以及所属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的要求提交有关材料。考生按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3、考生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初试

  1、准考证:考生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

  公共事务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非全日制研究生初试科目:       

  [199] 管理类综合能力

  [204] 英语二

  

五、复试

  1、我校将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它学术要求。

  2、我校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采取笔试、实验(实践)考核和综合面试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复试内容包括思想品德考核、专业知识考核、综合素质测试、外语交流能力测试等。

  复试笔试科目:公共管理概论  

  3、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或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见报考学院2024年硕士招生复试公告。

  

六、录取

  1、我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注重知识与能力考核并重,通过接收推免生、统一入学考试选拔等多种方式录取优秀考生。

  2、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创新实践能力、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2024年6月发放。

  3、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前将档案调入我校,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签订相应协议书。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七、学制、学费及奖助

  学制2~3年,总学费6万(参考往年)。

  

八、其他说明

  1、我校2024年《招生专业目录》中的计划包含接收推荐免试生、公开招考、少数民族骨干、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和单独考试等各类计划。各学院各专业用于公开招考的人数将根据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实际录取的推免生数、考生报考情况等进行适当调整。如接收推荐推免生计划未使用完由学校统筹调配使用。

  2、2024年我校招收的部分硕士研究生在江阴校区培养,主要包括: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工程管理硕士全部硕士生;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硕士,工作所在地为苏州、无锡、常州、南通、泰州、盐城等地区的硕士生。

  3、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转户口和档案、不安排住宿。

  4、考生如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违规或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5、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6、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7、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出售历年试题等材料。

  8、本简章中未明确的其他相关事宜,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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