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化学与材料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院校介绍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享有“气象人才摇篮”之美誉,在地球科学领域具有世界性影响力。其前身南京气象学院始建于1960年,1978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学校2023年分别位列TimeS、ARWU、QS、U.S.News四大排行榜中国内地高校第56位、第74位、第67位、第46位,学校已形成以大气科学为中心,以地球科学、信息工科为主体,理、工、管、文、艺多学科综合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现有7个一级学科博土点,46个一级学科(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82个本科专业,并设有6个博土后流动站。地球科学、工程学、计算机科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化学、农业科学、材料科学、社会科学、数学等9个学科路身ES1全球排名前1%,其中地球科学和计算机科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二、学科简介

  本学科源于1978年设立的物理学的凝聚态物理方向,2004年设材料物理专业,2008年获校重点建设学科。2018年获批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点。现有专任教师59人,其中教授16名,副教授24名,83%以上具有海外研究经历。拥有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国家重大人才计划A类青年人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人社部"香江学者"、"澳门学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团队"、江苏省"双创团队"、江苏省青蓝工程科技创新团队,江苏省特聘教授、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江苏省"双创"人才、江苏省"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等一大批优秀团队和人才。拥有江苏省大气海洋光电探测重点实验室、江苏省海洋环境探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级科研平台,为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本学科主要聚焦于信息功能材料、新能源材料、材料设计与计算、材料加工与表面工程等领域方向开展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

  

三、培养目标

  本学科培养能从事材料科学与工程科研、教学工作以及工程技术与管理,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级专业人才,具体要求如下:

  1、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备严谨科学态度和优良学风,德、智、体全面发展,能适应我国新型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建设需要。

  2、通过硕士阶段学习, 掌握材料科学与工程的基本理论和实验技能,了解本领域的最新研究动态,能独立开展与本学科有关的教学、科研和开发工作。具备创新研究能力,具有创新性成果。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社会公益活动,铸就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四、申请对象及条件

  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可以提交申请。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一定的成绩,学术水平或专门技术水平已达到所申请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标准,可向有关学位授予单位申请硕士学位。

  

五、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

组别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授课方式 考核方式 备注
A S999035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2 2 1 面授讲课 考试 7学分
S999036 自然辩证法概论 16 1 2 面授讲课 考试
S999038 硕士生公共英语 32 2 1 面授讲课 考试
S999039 硕士生学术英语 32 2 1 面授讲课 考试
B S021025 材料热力学与动力学 32 2 1 面授讲课 考试 9学分
S017006 固体物理 32 2 1 面授讲课 考试
S021027 材料表面与界面 32 2 1 面授讲课 考试
S017007 材料分析方法原理 48 3 1 面授讲课 考试
C S999040 科技人文素养 16 1 1 面授讲课 考查 2学分
S017008 学科前沿 16 1 2 面授讲课 考查
D S999041 研究生创新创业课程 16 1 1 \ 考查 6学分
S017009 科技技能 32 2 1 面授讲课 考查
S021032 计算材料学 32 2 1 面授讲课 考查
S017005 材料合成与制备 32 2 1 面授讲课 考查
S017010 功能材料 32 2 1 面授讲课 考查
S017011 材料物理性能 32 2 1 面授讲课 考查
S017012 新能源材料 32 2 1 面授讲课 考查
S021015 光电子材料与器件 32 2 1 面授讲课 考查
S017013 电化学 32 2 1 面授讲课 考查
E s017003 学术活动 16 1 2 \ 考查 2学分
s017004 实践活动 16 1 2 \ 考查

  1、 A公共基础课;B专业基础课;C限选课;D专业选修课;E实践环节

  2、 A、B类课程为学位课;C、D、E类课程为非学位课

  3、 ●为专业示范课,★为核心课程,▲为学科交叉课

 

六、培养方式

  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原则上采取不离岗的学习方式。通过集中性或线上课程教学和平时学习指导相结合方式,完成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区域(行业)集中组织报名,达到开班规模可实施定制化培养(授课地点、授课方式、授课时间等),具体由区域行政部门或行业单位与学校协商确定,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实施。

  1、课程学习及水平认定:

  在同等学历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注册的学员(以下简称在册学员)按照学校统一要求进入课程学习阶段。课程学习科目、必修学分等均按照所申请学科专业的研究生培养方案的相关规定进行。

  在册学员自注册之日起,须在两年内按培养方案修完全部课程并考试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后由研究生院出具课程学习证明。四年内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及相关学科专业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四年内若未按照我校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结构修满规定学分或未通过国家组织的水平 考试,则本次申请无效

  2、论文工作:

  在册学员按培养方案修完全部课程方可进入学位论文阶段,在导师指导下进行课题研究并撰写学位论文,研究工作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在册学员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可申请相应硕士学位,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相应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七、证书授予

  1、培养期内,规定课程合格、论文撰写答辩通过,且通过统考科目,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证书,国家承认,中国高等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电子注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及《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硕士学位实施细则》的规定,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硕士学位,并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在就业、晋升、职称评定、积分入户、申请博士等方面和其他形式的硕士学位证书享受同等待遇。

  2、培养期内,规定课程合格、统考未通过,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颁发研究生课程结业证书。

上一篇: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自动化学院控制科学与工程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下一篇: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气科学学院大气科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报名咨询热线

400-101-7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