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文件精神及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相关安排,结合学校发展需要,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管理岗位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15人,其中入住男生公寓男性辅导员10人,入住女生公寓女性辅导员5人。
2.专业技术岗位公开招聘专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人员5人。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学历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且须为2021年应届毕业生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4.专职辅导员要求为中共党员。
5.硕士研究生年龄为1991年5月25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为1986年5月25日及以后出生。
6.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西北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列表》。
8.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因涉嫌犯罪采取强制措施的。
(2)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且未过处分期的。
(3)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有篡改、伪造人事档案材料等情况的。
(6)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7)有师德失范行为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2021年5月28日上午8:00-6月4日下午18:00)
应聘者登录网站(https://rsbm.nwnu.edu.cn)进入报名系统注册,填写报名资料,提交报名申请。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二)资格初审(2021年5月28日-6月5日)
人事处通过报名系统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者通过初审,初审未通过者不得参加复审。应聘者可在6月5日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应聘人员在最后一天(6月4日)报名如因未通过审查而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报名缴费(2021年5月30日-6月6日)
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报名费150元。规定时间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资格复审、发放准考证(2021年6月13日)
1.复审时间:2021年6月13日上午8:30-下午18:00。
2.复审地点:西北师范大学南门(省委党校北门对面)。
3.复审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②本人简历1份;③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证件照2张;④应聘人员凭毕业证、学位证或所在高校(科研院所)开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进行资格复审,应届毕业生证明须注明学历层次、专业和能否在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内容,证明由所在高校(科研院所)盖章。⑤择业期内应聘人员需提供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证明(离职证明、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解除人事或劳动关系证明等)。⑥应聘专职辅导员岗位人员须提供党员证明材料(由组织关系所在党委或党总支出具)。
4.本人提交的材料要真实、准确,资格复审时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或不能按时参加复审的应聘者,取消考试资格。
5.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领取准考证。准考证为应聘人员参加招聘考试的必要凭证,请始终妥善保管。
(五)笔试(2021年6月14日)
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委托第三方命题。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参加笔试人员与招聘计划的3∶1,不足3∶1的岗位,将减少招聘计划至达到开考比例或取消招聘计划。笔试为闭卷形式,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总分100分。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笔试成绩于2021年6月19日前在学校网页公布。笔试内容为:
1.专职辅导员岗位
笔试分为《行政管理能力知识测试》和《辅导员职业能力知识测试》2个科目。《行政管理能力知识测试》(科目1)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理论知识、时事政治、文案写作和行政管理能力等内容;《辅导员职业能力知识测试》(科目2)主要考察辅导员岗位所需素质能力专业知识、工作案例分析、高校学生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等内容。
2.专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人员岗位
笔试分为《行政管理能力知识测试》和《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专业能力知识测试》2个科目。《行政管理能力知识测试》(科目1)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理论知识、时事政治、文案写作和行政管理能力等内容;《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专业能力知识测试》(科目2)主要考察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人员岗位所需心理学基本理论与研究方法、心理咨询理论与技术、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理论等内容。
(六)确定面试人员及发放面试通知书
根据同一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于6月21日8:30至18:00至学校人事处(行政1号楼319办公室,联系电话:0931-7971991)领取《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时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2张1寸彩色证件照片(与复审时提供的照片一致)。
(七)心理测验与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均须参加心理测验。心理测验运用标准化量表测试,心理测验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面试。参加心理测验和面试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2.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和逻辑思维、组织协调、问题研判、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为去掉1个最高分、去掉1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具体心理测验与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八)总成绩确定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总和确定,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科目1+科目2)/2×50%+面试×50%。总成绩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若笔试成绩仍并列时,按照面试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值由高到低确定排名先后。
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通过学校网站公布。
(九)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学校统一组织体检工作。体检时间由学校电话(短信)通知应聘人员,请保持通讯畅通。体检在三甲综合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参加体检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体检不合格者须参加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出现空缺时,按报考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十)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学校选派考察组通过查阅档案、函调、实地走访等形式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业务能力、学习成绩、身体健康状况等方面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出现空缺时,按报考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十一)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学校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网页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有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因公示不合格不予聘用出现空缺时,按报考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补充公示。
(十二)备案
对公示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并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
(十三)审批和聘用
对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后的拟聘人员,学校办理审批聘用手续。按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规定时间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者不予审批聘用。
四、疫情防控要求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国家、甘肃省及学校有关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配合防控工作者,学校有权取消其本次考试及聘用资格。
1.为避免人群聚集,家长、陪同人员和校外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区。
2.所有应聘人员按照规定路线进入考场,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及健康码出入。体温正常且“健康码”显示为“绿码”的,可参加考试;体温正常且“健康码”显示为“黄码”的,持七天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健康码”显示为“红码”或连续三次测温超过37.3℃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3.所有应聘人员进入学校时自备且全程佩戴口罩,相互之间保持安全距离(1米以上),并配合工作人员检查。
五、其他事项
1.考试考务工作由学校人事处、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实施,学校纪委办公室负责监督。不指定考试教材,不划定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和有学术不端行为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
3.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西北师范大学人事处、纪检监察机构反映。
学校人事处咨询电话:0931-7971991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督电话:0931-7971026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