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举行教育硕士校外导师聘任暨实习实践基地挂牌及合作协议签订仪式

  1月12日,我校在贺兰山校区德勤楼举行教育硕士校外导师聘任暨实习实践基地挂牌及合作协议签订仪式。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周震参加聘任仪式。

  会上,教育学院副院长丁风琴宣读校外导师聘任和管理办法,教育学院院长王安全与实习实践基地代表签订协议。

  与会领导为实习实践基地授牌、为校外导师颁发聘书。

  周震向新聘任的校外合作导师表示热烈的欢迎,对新成立的实习实践基地表示祝贺,向长期关心、支持宁夏大学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领导、导师表示衷心感谢。他指出,实行校内导师与实践基地导师共同负责指导的“双导师制”对提高研究生实习实践能力,培养适应新时代发展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人才意义重大,并就进一步落实落细“双导师制”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抓牢师德师风建设,将师德师风建设贯穿于研究生培养的全过程;二要加强大中小学合作,确保在深度合作中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三要提升“双导师制”质量意识,探索多元协同的产教融合联合培养新机制;四要创新研究生人才培养方式,搭建好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层面的协同关系。

  实习实践基地代表、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刘秦中,西夏区实验小学校长周彩虹在会上进行了交流发言。

  此次我校在银川市11所大中小学及幼儿园建立了教育硕士实习实践基地,共聘任了35位教育硕士校外导师,为教育硕士实习实践开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研究生院院长曹兵、实习实践基地负责领导及校外导师,教育学院全体领导及相关学院领导,教育硕士导师参加了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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