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研教网网讯:2018年1月11日,北京大学公布了2018年度国家留学基金委“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报通知的信息,具体详情如下。
各学院(系、所、中心):
国家留学基金委2018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报通知现予公布、转发,http://www.csc.edu.cn/article/1062。
我校具体申报工作的注意事项如下:
1、校内具体申报流程同“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如有学生申报,在“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受理时一并受理,可参考:http://grs.pku.edu.cn/tzgg/251596.htm。
2、在校本科生、研究生申报本项目,申报类别包括以下四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应符合各自类别的申报条件。
2018应届本科生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申请时可由学生直接交教务部教务办公室(新太阳309),联系人,蒋晓涛,62765786。
其他三个类别的申请通过所在院系受理,如有疑问可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新太阳423),联系人,董新,62755598。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8年1月
文章来源:北京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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